1、口岸卫生控制第27卷 第6期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下的海关卫生检疫特征研究王继锋丛士翔何佳蔓王雨辰(通信作者)上海海关学院(上海,200135)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构筑我国生物安全体系的基本法,海关卫生检疫肩负守护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要使命。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是生物安全法颁布后全球范围内最严重的生物安全事件,对海关卫生检疫提出严峻的挑战。基于生物安全法,研究海关卫生检疫特征及其在迎战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变化,对于进一步创建科学、完善的海关卫生检疫体系,应对未来重大生物安全威胁、确保国门生物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总结了海关卫生检疫在新冠背景下,为建设国家生物安全体系而呈现的特征;海关卫生
2、检疫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的完善;海关卫生检疫智能化监测与预警体系的完善;海关卫生检疫口岸智慧监管体系的完善;海关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升;联防联控。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海关卫生检疫面临的未来挑战以及应对策略,统筹安全与发展。关键词生物安全法海关卫生检疫新冠肺炎疫情智慧监管发展与安全中图分类号R185文献标识码Bdoi103969jissn1008-5777202206002Research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under the National Bio-security System
3、Wang JifengCong ShixiangHe JiamanWang Yuchen(Corresponding Author)Department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Technology Communication of Shanghai Customs College(Shanghai,200135)AbstractBio-security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the basic law to establish our national bio-securitysystem.It is the
4、 key mission of 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to guard the national bio-security.Theoutbreak of COVID-19 epidemic is the most severe bio-security affair afte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Bio-securityLaw,which poses a severe challenge to 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In order to bet
5、ter counteractthe potential bio-security threatens in future and guard the national bio-security,it is essential to stud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especially its changes in the process of fighting againstCOVID-19 epidemic.In this review,the characteristics of
6、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we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under the effect of COVID-19 epidemic,such a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ustoms healthand quarantine laws,regulations and institutional systems,the improvement of intelligent monitor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s,the improvement of th
7、e port smart supervision system,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testing capa-bilities of customs laboratories,join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On this basis,the potential future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re discussed and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8、are coordinated.Key wordsBio-security LawCustoms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COVID-19 epidemicSmart su-pervisionDevelopment and security论述基金项目:上海海关学院科研启动项目(KYQD202212);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S202210274028)。4-第27卷 第6期近年来以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埃博拉病毒等为代表的传统生物威胁多发,与此同时,生物实验室泄露、生物武器等非传统生物威胁也逐渐显现,对人民生命财产、国家经济建设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威胁国家
9、安全和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1。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与机制,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2。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该背景下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生物安全治理基本法,在为各个生物安全领域提供执法依据的同时,对生物安全体系的构建与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1,3-6。海关卫生检疫作为海关的执法部门,是建设国门生物安全体系的主体之一7-18。在生物安全法实施之前,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一些与生物安全相关的立法10,13,其中涉及海关卫生检疫方面的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
10、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国的海关卫生检疫执法需要同时参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执行7。这些法规制定较早,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尤其在各个专项立法的衔接方面缺少法律依据。自2019年开始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近年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18,19,至今已经在全球造成超过6亿人感染、640万死亡,沉重打击了全球经济发展,对海关卫生检疫提出严峻的挑战。我国是目前抗击新冠疫情最成功的国家之一,不仅保护了人民生命的安全,并尽可能地减少了对于经济的冲击,统筹了发展与安全。在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海关卫生检疫发挥了重要作用,守护了国门生物安全,并完
11、善了生物安全体系的建设16。依据生物安全法,研究海关卫生检疫特征尤其在迎战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变化,有助于持续推进口岸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升口岸核心卫生检疫能力、更好地防控未来公共卫生安全事件。1生物安全法与海关卫生检疫生物安全法 是在国家安全体系内专司生物安全领域的政策性基础法律。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3-6。生物安全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两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与能力的建设。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是生物安全法适用范围中与海关卫生检疫直接相关的工作,其中第二
12、十三条的国家准入制度、第二十四条的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第二十七条的生物安全监测网络与预警体系建立、第三十一条的国境与口岸疫情联防联控、第八十四条的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法律责任的规定为海关专属条文。除了专属条款之外,多数条款与海关卫生检疫具有一定相关性,同样是海关的指导性立法文件。依照生物安全法的“建立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海关作为生物安全法的执法主体之一,只要与进出国境相关,任何与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相关的执法工作均可能是工作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及其实施细则是生物安全法颁布之前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的主要执法依据。生物安全法的颁布为海关卫生检疫工作提供了新的执法依据,同时也
13、提出了新的执法要求9,11-13:1.1严格落实国家准入制度、指定口岸制度生物安全法 明确了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以及指定口岸制度,要求严格控制高风险生物安全因子入境,从源头管控生物安全风险,填补了卫生检疫法的空白;对出入境对象的监管要求比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更高,完善了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实施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有望改善压舱水所携带外来生物管理的失控状态。1.2提升口岸核心能力,接轨 国际卫生条例(2005)构建口岸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口岸传染病监测系统与网络、口岸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1.3加强国际生物安全领域合作,推动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生物安全法是一项政策性法律,
14、具体条款的落实需要配套相关具体法律规范。既有的法律法规也是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生物安全法是对既有法律规范的继承、完善和补充、及创新。海关卫生检疫需要依据生物安全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与机制、制度,切实落实生物安全法。2海关卫生检疫特征近十年来,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王继锋,等.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下的海关卫生检疫特征研究5-口岸卫生控制第27卷 第6期以新冠肺炎为代表的多种传染病呈全球性高发、流行态势。由于口岸位置及功能的特殊性,其所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尤为突出。海关作为入境口岸主管单位,必须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守好国门第一道防线。生物安全法明确了海关卫生检疫工作中交通工
15、具和人员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控、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对海关卫生检疫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海关卫生检疫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必须依据生物安全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筑牢“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7,全面提升防控生物安全重大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与国家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为此,海关卫生检疫需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机制与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球传染病智能化监测与预警体系、口岸智慧监管体系,提升海关实验室检测能力,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国门生物安全。2.1海关卫生检疫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的完善生物安全
16、法 是生物安全方面的政策性基本法,海关需要在深入领会生物安全法的基础上,及时推动海关卫生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修订15,包括海关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修订,并建立与完善与其相配套的相关制度17-22。海关总署“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了全面推进海关法制建设,梳理并制定与生物安全法配套的海关法律、机制与制度体系,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调查评估、检疫准入、应急处置等口岸防控制度。海关以生物安全法为基础,理清并及时补充相关新冠疫情管理的执法依据18-22。在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基础上,为了抗击新冠疫情,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20年第15号公告,明确了出入境人员应当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卫生检疫工作,为海关进行新冠肺炎相关卫生检疫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相对于国境卫生检疫法,生物安全法新增了源头管控措施、提高了出入境监管要求、提出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要求、新增紧急防控措施,海关需要在深刻理解生物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新冠疫情防控中目前口岸卫生检疫法律体系与机制制度发挥的作用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