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第 3 期(总第 299 期)THE NOTHEN FOUMNo.3,2023Total No.299道光时期京旗人家的经济生活 以 闲窗录梦为中心关康 摘要 道光时期生活在北京的旗人穆齐贤在其满文日记 闲窗录梦中详细记录了全家的日常经济生活。根据日记记载,穆家有固定收入,能做到开源节流、理性消费、合理利用债务,过着稳定的生活,但又不得不通过大量举债维持生计,因而在突发的家庭变故打击下陷入贫困。穆家的个案显示,八旗制度对旗人的人身束缚、红白银制度的不足等因素使旗人被迫选择寅食卯粮的生活方式,而与后者的日常消费习惯没有必然关系。关键词 穆齐贤闲窗录梦碓房寅食卯粮八旗生计 作者简介 关
2、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北京100097)DOI 编号10.13761/23 1073/c.2023.03.010寅食卯粮、不知撙节,是清代君主发布有关八旗生计的诏令时经常使用的词汇,近现代笔记、小说中的旗人也多以这种面目示人。似乎旗人,特别是京旗追求享乐,耽于寄生生活。但历史上的普通旗人家庭日常收支情况因史料匮乏难以详考。穆齐贤在其满文日记 闲窗录梦(以下简称 闲窗)中详细记录了全家的日常生活,是研究清中后期京旗社会的珍贵史料。本文即利用这部日记,通过个案考察道光时期北京普通旗人的生计、家庭财政状况。一、日常收支穆齐贤有老母、妻子,先后生三子,道光十五年前与寡姐
3、、两名外甥一同生活,长期以一人收入供养九口人。他有固定的俸银、俸米收入。出任惇亲王绵恺王府六品管领期间,每年俸银 60两。十四年十二月,降为八品银匠首领,俸银减少至40 两。十五年二月,遭绵恺克扣仅领到低成色银 9.8 两1 230。当时京城平民日常消费使用制901穆齐贤经历比较复杂,有关穆齐贤的生平和经历,请见 穆陈氏为夫穆齐贤无故获咎被禁沉冤待毙复被夫休弃求冤问事呈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奏折,编号:03 3791 034)、惇亲王绵恺府第寓园囚禁多人案(清代档案史料选编第 4 册,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 年)、杜家骥 清惇亲王绵恺被控案(旧京人物与风情,北京燕山出版社,199
4、6 年)。对穆齐贤生平及身份的考证,见关康 闲窗录梦作者考(满语研究,2010 年第 1 期)、蔡名哲 闲窗录梦与作者的认同问题(史原复刊第 5 期,总第 26 期,2014 年 9 月)。目前利用日记考察清中期北京市民日常经济生活者,如郭松义 清代社会变动和京师居住格局的演变(清史研究,2012 年1 期),邓亦兵 清代前期北京房产交易中的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 4 期)、清代前期京城房产交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 年 3 期)、清代前期政府与京城房产市场(清华大学学报,2014 年 2 期)、清代前期京城市场上的双轨制(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 年 1 期)、清代前期
5、北京粮食市场分布 (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 4 期)。但目前未见学者利用这部日记研究北京旗人日常经济生活。钱,故每次俸银到手后都需到钱庄等金融机构兑换成制钱。日记所载五次兑换情况如下表:时间俸银(两)折制钱(文)兑换商家八年二月3076200小六合九年二月3078200晋太义九年八月3076400不详十年二月30.681500三盛碓房十五年二月9.8不详不详最后一次兑换结果缺载,笔者根据此前兑换情况推算为 26025 文。从前四条记录看,降职前每次兑换的金额在 70000 文 80000 文之间。穆齐贤的另一项固定收入是俸米。任六品管领时每年俸米 30 石,降职后 20 石1 230,于二
6、、八月月底领取。穆齐贤不将俸米带回家,而是把从户部或王府领取的米票送到碓房换成现金。日记记载的五次交易情况如下表:时间俸米(石)售价(文)碓房八年二月14.2526400丰昌号九年三月14.3824800丰昌号九年九月14.2526400丰昌号十年三月14.2526400丰昌号十五年五月9.521326不详此外,穆齐贤在宝兴碓房做生意的族侄穆鹤年每月固定借给穆家一笔 6000 文的现金,道光八年二月,穆齐贤以常年积欠无法偿还为由申请将金额 减 半,这 样 每 月 又 有 3000 文 的 固 定 进项1 14。将以上三项收入相加,除以日记记录的31 个月(含十年闰四月),穆家的月均固定收入为1
7、8053 文。穆家每月还有不固定进项。包括借债、典当、束脩。前两项详见后文,本节仅考察束脩一项。穆齐贤擅满文。聘请他检校 择翻聊斋志异的扎克丹称赞其“虽老师宿儒,有所弗如也”2。九年正月,他在历代帝王庙开办满文私塾,截至道光十五年,先后招收四十余名学生。不过,私塾学生流动性强,加之日记不完整,所以这项收入无法统计。日记显示常有学生到穆家缴纳学费,每次以 1000 文 2000 文为主。其中裕祥在九年四、五、八月三次共交学费 5000 文,次年二月一次性缴纳 5000 文1 106,116,138,189。此推测一名学生一年束脩为 5000 文,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皆可。综合以上固定、非固定收入,保
8、守估计穆家每月收入应该超过 20000 文。穆家的日常支出无非衣食住行,辅以娱乐游玩、购买文化用品等。穆家在穿衣方面要求不高,遇到重要场合经常向亲友借衣服首饰1 7。虽然穆齐贤嗜好茶酒,经常请客,热衷出入书馆戏园,但花费并不高。交通费用方面,穆齐贤家住阜成门内,到位于万寿寺附近的涵德园当差还可从公中领取车马费1 74,常活动多在城内,偶尔到近郊游玩,如八年四月初九日至五塔寺、西顶广仁宫,当天花费 2000 文1 35。穆齐贤喜好读书,日记记载他买书 14 次,书价自数十至数万文不等。十年三月,他购买 巾箱贴二集 、古品节录 、资政要览等书五种,花费 11400 文,此为他购书金额最高的一个月,
9、相当于月均收入的一半1 196 199。私宅和私塾的两处房租是穆家重要的固定支出。穆家自嘉庆二十三年开始在板墙胡同租赁房屋,日记保留了四次交租记录,分别是八年二月初一日 6600 文、九年二月初一日 9900 文、九年八月 初 二 日 6000 文、十 年 二 月 初 四 日 6000文1 13,86,135,187 188,其中九年全年一共缴纳 15900文,是为全年房租,月均 1325 文。十五年,穆家搬至苏罗伯胡同,每月租金 2200 文1 234。此外,穆齐贤在帝王庙租赁教室,租金 1400 文1 236。两处房租,每月 2725 文,搬家后 3600 文。闲窗是日记而非账簿,所以大多
10、数月份的总花销无从统计。不过日记保留了道光八年二月至七月的各月总支出。其中二月 20600 文、三月 20368 文、四月 21820 文、五月 29834 文、六011月27728、七月46200 文1 23,32,42,55,65,75。相比笔者推测的月收入大于 20000 文,可以认为穆家在大多数时候能实现收支平衡,但缺少盈余。二、人情往还穆齐贤为人豁达,交游广泛,与几位八旗官员、世家子弟,以及多名在京经商的山东同乡有莫逆之交,因此人情往还不断。如果细分,此类人情往还可分为日常馈赠和分资两种。日常馈赠是亲友间无代价的财物转移活动。每逢年节,大家会互赠礼物或小额现金。如道光十年元宵节,穆齐
11、贤购买 1000 文的元宵送给安福1 183。一家有人生病,亲友会送钱物慰问。如八年夏季,穆齐贤身体不适,五月初十日至六月十八日陆续收到他人赠送的现金 11000 文,西瓜、饽饽若干1 61。另一项人情消费是分资。所谓“分资”即今人常说的份子,通常一家操办红白事、寿诞、满月,亲友馈赠现金、实物。“本为一家有事,大家互助之美举,平常与人家出份子乃陆续零出,则不显拮据。整入则当大用,又皆不肯直言送钱,故以喜敬奠敬名之,法至善也。”3 穆齐贤在闲窗中详细记载了收、送分资的情况。日记记载的 31 个月中,穆家共收分资 5 次,现金总额52500 文。如九年九月十八日穆齐贤之子满月,穆家收到“银器五件、
12、手工一件、点心馒头十四盒、钱廿五千五百文”。操办满月,穆家花费20000 文,不计实物,入超 5000 文1 148 149。同年十一月初六日,穆齐贤为母亲操办寿诞,花费9000 文,亲友送来现金 8500 文以及火锅、猪肉、面条等食物,应同样有小额入超1 161 162。穆家送分资的次数远多于接收。闲窗记载穆家在 31 个月中送分资 38 次,送出现金共计47600 文,单次送 4000 文 1 次,1000 文 28 次,2000 文 7 次,1200 文和 200 文各一次。需要注意的是,从日记的大量记载看,穆齐贤社交圈子有默认的分资金额,虽然会随着交情、血缘等因素上下浮动,但通常都以单
13、人次 1000 文为率。所以分资对于操办红白事的人家是一笔重要收入,可以减轻一时的财务负担;对于亲友而言,分资金额不大,故送出次数虽多,但不致成为负担。综合馈赠和分 资 两 项,穆 家 共 支 出 现 金77640 文,月均 2505 文,占月收入的 12.5%;收入 103000 文,月均 3323 文,超过支出。所以从总量上看,与亲友的人情往还,不但不会成为穆家的负担,反而可以成为一种进项。三、穆家寅食卯粮的生活根据上文的分析,穆家每个月基本能做到收支相抵,但如果考察穆齐贤四次领取俸银后还债的记录,就会发现穆家其实一直通过借债过活。八年二月初一日还债记录如下:1 13将俸银卅两送至小六合卖
14、得七十六千二百文。还宝兴局利息二十四千文。还三盛店米钱十一千四百五十文。交房租六千六百文。还阳春居二千八百文。还金兰斋五千五百文。还宏兴号四千文。给振昌号千五百文。还鹤年二十千文,仍欠十六千文。以上八项共计七十五千八百五十文,尚余三百五十文。九年二月初一日:1 86将俸银三十两卖得七十六千四百文。还华年二十九千文。还金兰斋九千五百文。还宏兴号二千七百文。交房租九千九百文。给保元堂四千文。给振昌号千五百文。给永盛号四百八十文。给阳春居四百五十文。给永福馆三百五十文。给当铺利息五千文。给姊二千文。以上共六十四千八百八十文,尚余十三千三百二十文。九年八月初二日:1 135111穆齐贤在旗友人包括德音
15、泰,正红旗满洲旗人,道光十五年考取翻译进士;庆熙,镶红旗满洲旗人,六品官;长兴,正红旗满洲旗人,与德音泰为同窗;安福,科布多参赞大臣,封号誉勇巴图鲁;舒凌阿,副都统、乌什办事大臣。山东籍汉人亲友包括族侄穆鹤年和穆华年,分别在宝兴和三盛碓房工作;宝兴碓房掌柜衣嘉惠、衣源珍;丰昌号的谢掌柜等人。将俸银三十两卖得七十六千四百文。还华年三十千文。还米钱九千文。还房租六千文。还布钱三千四百文。还药铺两千文。以两千文买香。给振昌号千五百文。给干果会四百八十文。给福寿堂三千四百文。给姊五千文。为赎回钟表,给雅蔚章九千三百文。以上共计七十二千五十文。将俸银换钱各处偿还后,尚余四千三百五十文。十年二月初四日:1
16、 187 188此季俸银换得八十一千五百文。给华年十七千一百文、衣源珍十千文、姊五千文。交房租六千文。给衣嘉会四千文。以三十四千文赎当。请衣源珍听戏花去六千文。买香二千文。共计八十四千一百五十文,亏空二千六百五十文。将以上四条中的交房租等无关支出减去,可知穆齐贤四次领取俸银后分别将收入的 91.7%、69.3%、72.8%、77.9%用来还债。如八年二月还债之后仅剩 350 文,加上当月俸米收入的26400 文,这个月他人赠送和借给的 5500 文,入账 32250 文,总支出 26600 文,剩余 5650 文。需要注意的是,日记没有穆齐贤出售俸米后还债的记录,因此笔者认为穆家基本上以俸银还债,以俸米、借债等其他收入维持日常生活。穆家的债主可分为以下三类。首先是饭店酒馆(阳春居、金兰斋、永福馆)、粮油店(宏兴号、振昌号、永盛号)、药铺(保元堂)。除十年二月无记录外,其余四次偿还赊账占收入的18.1%、24.8%、9.7%。穆齐贤外出吃饭经常赊账,例如九年九月初四日,请满九爷在阳春居饮酒四壶,在聚福馆买饭菜二碟,面、片汤各一碗,赊欠阳春居 400 文、聚福馆 500 文1 14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