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T4613.3-2023引言山东省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指导全省各地落实数字强省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抓手。自2019年始,为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山东省率先发布了全国首套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及示范推广工作。DB37/T4613将推进智慧城市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融合提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指导。DB37/T4613由以下部分构成。一一第1部分:城市智能中枢总体要求。利用城市感知识别、网络传输
2、、计算存储等设施,多维度收集城市数据,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实现物联感知数据的全面共享,旨在为城市智能中枢建设提供总体技术指导和建设规范,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智能化水平。一一第2部分:城市智能中枢数据要求。规定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应用等能力要求,旨在为城市智能中枢建设中数据管理提出要求和规范。一一第3部分:城市智能中枢运行管理。对城市智能中枢建设的运行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旨在帮助运行管理部门明确各方职责,提升运行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智能中枢的安全稳定运行。一一第4部分:物联网平台。为实现不同行业应用以及海量设备的统一接入管理,构建物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城市物联设备的接入建设,以规范和指导相关智慧应用快速接入平台,实现物物互联,协同感知。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