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关于婴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docx

上传人:13****k 文档编号:2407392 上传时间:2023-06-1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0.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婴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婴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关于婴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两年过渡期后,“新国标”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一、基本情况此次新国标的主要变化包括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将胆碱、锰、硒等可选择成为调整未对应月龄配方粉中必需成分;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

2、源等。可以说,新国标的严格程度远高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标准。并且在新国标实施后,无论国产奶粉、洋奶粉还是海淘奶粉,只要在我国市场上销售就必须符合新国标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准销售。xx区目前没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核准售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母婴用品店、超市、药店等经营主体共228家。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多数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属于D级主体,责任清单尚不完善,包保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未能完全压紧压实。二是经营主体数据变动较大,虽掌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中售卖婴幼儿配

3、方乳粉的经营主体的总数量,但存在部分母婴用品店、超市、药店等主体停业、倒闭的情况,同时,存在部分经营主体未经许可售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情况。三是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经营者对新国标规定内容不熟悉,或在两年过渡期内未将不符合新国标的奶粉售卖完,导致市面上存在混卖的情况,对消费者也未起到告知引导作用。三、对策建议一是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应包保干部,完善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任务清单与督查清单,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不断强化包保责任。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档案。对婴幼儿奶粉经营单位的详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查看经营者是否办理效证照,主体资质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健全

4、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档案和台账。三是督促开展自查,规范经营进行。严格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开展食品风险自查自纠,在售配方乳粉是否有逐批检验报告,产品配方是否按照新国标重新注册,及时下架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四是落实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日常监管中重点查看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及各个批次奶粉产品的合格证明、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分区销售并设有提示标语等情况。五是开展专项抽检,加强执法力度。对婴幼儿乳粉中糖分、微量元素、三聚氰胺、蛋白质等大众关注的营养元素开展抽样检测,及时公示抽样结果,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加大处置力度,责令相关产业或营业者停产、停售,进行产品召回。六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主动宣传“新国标”,让更多经营者消费者认识到新国标发布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