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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汇编 .docx

上传人:13****k 文档编号:2409104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8.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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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保密制度汇编目 录一、保密守则。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四、保密室管理制度。五、保密工作制度。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十六、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十八、阅文保密制度。一、保密守则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十一)不准密件平邮;(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

3、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三、专(兼)职保密干

4、部的职责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

5、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四、保密室管理制度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

6、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五、保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三

7、、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8、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

9、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1、文件的管理规定(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3)借阅文件、查阅

10、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11、(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

12、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

13、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

14、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15、库房。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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