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30000.28-2013本部分与GB20602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一Part28:Hazardous to theaquatic environment:一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一将原标准中的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修改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一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已转化的OECD准则更改为对应国家标准:一
2、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一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表述,并将“生物浓度”改为“生物富集”:一增加了“急性(短期)危害”和“长期危害”的定义:一明除了“LD”,加人了“EC”符号:一删除了缩略语“OECD”和“W.S.”;一将原标准中3.43.8内容调整至4.1:调整了第4章“分类标准”中的部分条目顶序:修改了表1表头内容,将“分类”修改为“分类标准”:增加了“图1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程序”:一在“有混合物的所有组分数据或只有一些组分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中增加了“水生慢性毒性”的加和公式:一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判定逻辑流程图作为附录A。一修改了原标准中的“类别和标签
3、要素的配置”部分内容,在本部分中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列入附录B中:一修改了原标准中的“分类与标签汇总表”部分内容,将“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规范性附录C;一删除了原第8章全部内容,修改为“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的相关内容,将相关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整合成第6章:一增加了附录E“危害水生环境的标签示例”。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卢玲、冯真真、毛岩、卢健、葛海虹、陶强、于相毅、于晓、读刚、葛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