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120Y6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06.40-2008/EC60335-2-39:2004代替GB4706.40一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multi-purpose cooking pans(IEC60335-2-39:2004,DT)2008-12-30发布2010-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2、布GB4706.40-2008/1EC60335-2-39:2004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3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第2号(E5.02008-04)。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EC60335-2-39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第一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一2005”: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本
3、部分代替GB4706.40一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40一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一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PX4”的要求;一取消了6.101:一增加了7.12.4、7.15:一修改了16.2中泄漏电流的限值:一第18章不适用改为适用:一取消了第21章中的注101:一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一增加了22.108:一增加了29.2:一取消了30.3:一修改了30.101中燃烧试验的相关内容。本部分的附录N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各(深圳)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洪伟、王玉波、颜华、李继萍、刘旭、刘红涛、周红卫。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40-1997、GB4706.4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