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9654-2005/1EC61047:19912.5防短路转换器short-circuit proof convertor在消除意外的超负载或短路现象之后以及在保护装置(如果有的话)恢复原状之后仍能保特其功能的转换器。3试验的一般说明3.1本标准规定的试险均为型式试验。注:本标准所述要求和公差均是根据对制造商为此目的专门提交的型式试验样品进行试验而制定的。这种型式试验样品一般应具备制造商产品的典型特性,并应尽可能地接近该产品中心点值。关于本标准给出的公差,可以预计大部分产品只要按服型式试验样品去生产,将符合木标准。然而由于产品的离散性,所以有时不可避兔会出现超出规定的公差范围的产品。
2、关于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见正C60410,3.2在用一只灯或若干只灯进行试脸时,所用的灯应符合下述要求:在灯的额定电压下(直流电源或50Hz/60Hz交流电源)所则得的灯功率与其额定功率的差异应不超过十6%和-0%。3.3各项试验应按照条款的顺序进行,但另有规定时除外,3.4一只样品应承受所有的试验。3.5通常,要对每一种类型转换器进行所有的试验。在涉及范围类似的转换器的情况下,应对该范围中每一额定功率的转换器或从制造商所认可的范围中挑选有代表性的转换器进行所有的试验。3.6试验应在附录A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未列人EC标准中的灯参数应由灯的制造商提供。3.7本标准所述全部转换器均应符合GB
3、19510.3的要求。制造商可宜称其产品符合GB/T18595的要求,并且不必经同意该标准的第三方认可。4分类4.1根据负载分类a)单值负找转换器此类转换器设计仅用于一特定的输出功率,该输出功率可以是一只灯,或者是若干只灯消耗的。b)多值负载转换器此类转换器设计用于其总负载在所宜称的功率范围之内的单只灯或若干只灯。4.2根据输出电压分类a)具备稳定输出电压的转换器;b)不具备稳定输出电压的转换器。5标志5.1强制性标志5.1.1转换器上应清晰地标有下述内容:线路功率因数:例如:=09如果功率因数小于0,95并且超前,应在其后标上字母“C”,例如:入=0.9C,5.1.2除了上述强制标志之外,下述内容也应标在转换器上或注明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文件中。a)适用的允许温度范围极限:b)关于转换器具备稳定输出电压的适用说明:)关于转换器适合与电源调光器一起使用的适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