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56-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6一2007标准电压,与GB/T156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增加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标称电压,形成士160、(士200)、士320、(士400)、士500、(士660)、士800、士1100kV的直流输电电压等级序列(见表6):删除了原标准中直流部分的1.2V、1.5V,增加了400V优选值,440V改为备选值:增加表注“因为原电池和蓄电池单元的电压均低于2.4V,实际应用中电池的选型是基于其特性而不是其电压,表中未包含这些电压值”(见表?):一删除了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值(见4.8)。本
2、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038:2009IEC标准电压。本标准与IEC60038:2009相比,在结构上有变化。由于删除了第2章、3.43.8,本标准的第2章之后的章条编号在EC60038:2009的基础上减1。本标准与1EC60038: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一按照我国实际情况,范围一章,将标称电压高于100V,修改为标称电压高于220V;直流电压低于750V,修改为直流电压低于1500V:增加了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删除了用于说明国际标准取值原因的注1:为便于标准使用,增加新的注1:本标准仅保留50Hz电压系列(见第1章):一鉴于有专门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标准(G
3、B/T12325),且技术要求更严格,因此删除了1EC60038:2009中规范性引用文件IE60364-5-52:一刑除了“供电点”“供电电压”“供电电压范围”“用电电压”“用电电压范围”等术语,增加了“设备额定电压”术语(见2.4):一将IEC标准电压230/400V和400/690V分别修改为220/380V和380/660V,同时增加了某些应用领域使用的1140V(见表1);一删除了1EC60038:2009中4.1的最后一段和注(见3.1):一有关牵引系统的标称电压直流部分刑除3000V、交流部分仅保留了25000V(见表2);一有关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保留了大部分电压等
4、级(见表3、表4、表5),增加了220kV以上的交流三相系统的标称电压(见表5):增加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标称电压(见3.6):直流电压低于750V,修改为直流电压低于1500V(见3.7):一交流设备额定电压增加备选值42V,直流设备额定电压增加优选值400V,EC60038中的优选值440V,改为备选值(见表7)。本标准做了下列绵辑性修改:一删除了1EC60038:2009的附录A。本标准由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变微电网公司、华北电力大学,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