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7205-199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制定计划,1989年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以广发技字(89)01号文下达给四川电视台负责起草的。本标准主要参考CCIR469-4建议书和CCIR630-3报告书的有关部分及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一些规定编制而成。在CCIR469-4号建议书中,规定采用IEC347号出版物横向磁迹录像和EC602号出版物25.4mm螺旋扫描B格式录像机、IEC558号出版物25.4mm螺旋扫描C格式录像机等设备录制的电视节目磁带提供国际交换,考虑到我国现行的彩色电视制式为PAL-D制,和国内通用的C格式录像机、U-matic H格式录像机等实际情况,本标
2、准所用录制设备是选用后两种机型。这样既满足国内交换节目的需要,也能达到国际交换节目的要求。立体声录音磁平选用1000Hz时的短路磁通为(100士5)nWb/m(均方根值)与单声道伴音的录像机采用的录音磁平一致。立体声电视节目磁带的引带和尾带的组成及持续时间基本与CCIR4694建议书一致,但图像的校准引带,选用GB3174的彩条信号100/0/75/0。识别引带的伴音信号,供国际交换的节目磁带用英语,供国内交换的节目磁带用无声。图像的提示,起始引带和尾带,供国际交换的节目磁带用黑底,供国内交换的节目磁带用彩底即可。节目识别,主要采用CCIR4694建议书中规定,但根据国内需要另增加了一些信息。国际上已有立体声电视节目,我国立体声电视节目已试播。为适应我国立体声电视节目广播的需要,实现国内、外电视立体声节目磁带交换,制定本标准是迫切需要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提出。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负责技术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电视台。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