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775-2002前言本标准所考虑的电梯其制造与安装必须符合GB7588一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电梯在维修后也应符合GB7588。本标准采取引用GB7588相关条款的方式,以保持两个标准的一致性。电梯在交付使用后,某些部分会随着电梯的运行而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电梯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为此应由称职人员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护,根据零部件的磨损情况或使用寿命情况进行修理。本标准对电梯维修应遵循的安全准则作了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有关人员和电梯的安全。考虑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如提高电梯性能)对电梯进行改装,为保证电梯在改装后符合GB7588的要求,本标准对电梯改装安全作了规定。在制订本标准时,已注意到某些情况下使用者的鲁莽行为(这些行为必须予以限制),但本标准所考虑的是正常使用而不是滥用。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设备总公司、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远东电梯安装公司、北京市房地局房屋设备检测所、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电梯测试所、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吟,蒋伟德、吴正林、沈炽铭、吴同彦、黄意晴、许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