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4570-934.3.3.1各类初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申请获取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时,必须参加辐射防护知识水平的考试,并成绩合格,获得辐射防护专业研究生毕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免除考试。4.3.3.2考试内容分基础理论知识和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专业知识两个方面,以实际工作专业知识为主,至少占?0%。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专业知识范围分别见附录C(参考件)和附录D(参考件).4.3.4业绩4.34.1申请人在经过学历、学位、职业经验和考试合格审查后,应提交一份自己承担的辐射防护评价报告。表2初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晋升为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的最短职业工作时间任初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文化程度所学
2、专业最短职业工作时间,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各种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各种专业5大学本科毕业各种专业颈士研究生毕业辐射防护等专业2博士研究生毕业辐射防护等专业注:1)从实际从事辐射防护工作时起算。4,3.4.2应交的辐射防护评价报告技术内容全面,观点正确,能体现出申请者辐射防护知识的一定深度与广度。4.3.4.3编写的法规或标准、编著的书籍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有关辐射防护的文章等,与本标准中提及的辐射防护评价报告具有同等效力。4.4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的基本要求4.4.1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4.4.2申请者要获取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时间从
3、事辐射防护技术方面的实践活动。4.4,3申请者要获取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必须先具备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的资格,并在受聘后获得一定的辐射防护职业工作经验。根据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受聘为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时间一般至少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可酌情减少。4.4.4持续在辐射防护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在要求获取高级技术人员资格时,可以免除辐射防护知识水平的考试。如果获得中级技术人员资格后调离辐射防护技术工作岗位2年以上,且返回辐射防护岗位的时间又不足2年时,应进行辐射防护知识水平的考试。考试内容同4.3.3.2。44.5业绩4.4.5.1申请获取中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时有关业绩规定的4.3.4.1及4.3.4.2条对申请者获取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同样适用。4.4.5.2作为申请高级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用的辐射防护评价报告,除应达到4.3.4.2的一般要求外,还应较好地应用国内外辐射防护领域(含非放危害因素)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国家现行的各项法规和标准,并充分体现申请者在所从事专业方面的知识深度和广度。4.4.5.3放射性地质矿冶系统评价报告内容:a.辐射有害因素全面定量分析;b.防尘降氢方法的有效性与通风设计的合理性评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