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5.160.30J64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579.1-2013/IEC 60974-1:2005代替GB15579.12004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Arc welding equipment-Part 1:Welding power sources(IEC 60974-1:2005,IDT)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编号改为GB/T15579.12013。2013-11-12发布2014-08-0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15579.1-2013/1EC60974-1:2005目次前言】范围12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话和定义4环境条件5试验85,1试验条件5,2测试仪器5.3组件的符合性85,4型式检验95.5例行检验96防独电保护106,1绝缘44106.2正常使用中的防触电保护(直接接触)146.3发生事故时的防触电保护(非直接接触)157热性能要求187.1发热试验187.2温度测量方法187,3温升限值197.4负找试验217.5换向器和滑环218非常规运行218.1通用要求218.2风扇堵转试验218.3短路试验228.4过找试验229热保护9229.】基本要求229.2结构9.3安装239.4动作239.5复位239,6动作能力98090010000400400090239
3、.7指示装置2310供电电源的连接2310.1输人电压GB15579.1-2013/1EC60974-1:200510,2多种输人电压2310,3输人回路的连接方式2410.4输人回路接线端2410,5电缆固定装置2610,6进线孔2610,7喻人回路通/断开关装置2610.8输人电缆2710,9输人拥合装置(捕头)”211输出2811,1额定空载电压11,2型式检验的约定负载电压值3011.3调节输出用的机械式开关装置11,4输出回路连接11.5对外部装置供电的电源3211.6辅助电源输出32117焊接电缆3212控制回路3213防1电装置3313】一般要求3313.2电压降低装置3313.
4、3交流切换成直流的装置3313.4禁止防触电装置失效3313.5对防触电装置工作的影响3313.6正常工作指示3313.7安全复位装置3414机被要求3414,1基本要求3414.2外壳14,3提升装置3414,4跌落9003514.5倾斜稳定3515铭牌3515,1基本要求。00049004090004000049009400900000900:3515.2说明3615,3内容1*319890*131109899331999893615.4允差3915.5旋转方向3916输出调节3916.1调节形式3916,2调节装置的标记”3916.3电流或电压的控制指示40GB 15579.1-2013
5、/IEC 60974-1:2005前言本部分的第3章“术语和定义”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GB15579弧焊设备涉及的范围为电弧焊机及其辅机具,预计结构是分为13个部分,分别是:一第1部分:焊接电源;第2部分:冷却系统;第3部分:引弧和稳弧装置;第4部分:使用期间的检查和试验;第5部分:送丝装置;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第7部分:焊炬(枪):第8部分: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第9部分:安装和使用;第10部分:电磁兼容(EMC)要求;第11部分:电焊钳;一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一第13部分:焊接夹钳。本部分为GB15579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
6、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5579.12004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本部分与GB15579.1-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范围中增加了与GB15579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的关系;修改了环境条件见4a)和4e);增加了“组件的符合性”(见5.3);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顺序(见5.4);在例行检验项目中对空载电压的测定给出了更详细的要求见5.5d);一增加了印刷电路板的爬电距离(见表2);一修改了“外壳防护”(见6.2.1);一增加了“初级泄漏电流”(见6.3.7和附录N);一修改了内燃机驱动的电源的要求(见7.1.2和7.3.2);一修改了“输入回路接线端”(见10.4.3和10.4.4);一修改了“电缆固定装置”(见10.5):一修改了“输入耦合装置”(见10.9);增加了等离子切割和等离子焊接时约定电流和电压的关系式(见11.2.5和11.2.6);增加了“焊接电缆”(见11.7);增加了塑料机壳的有关要求(见14.2.1);增加了“手动提升装置”(见14.3.2);一增加了有关的符号和标识(见15.3和17.2)。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974-1:2005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见附录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