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1192-2004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1192一1989航空轮胎静负荷试验方法本标准与IS03324-2:1998航空轮胎第2部分:试验方法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与GB/T11192一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对章节进行调整并重新表述。一把子午线轮胎的要求加进来(本版第4.3)。一将“航空轮胎试样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GB9745附录A规定的合格品”改为:“轮胎表面质量应符合GB/T13652的要求”(1989年版5.1,本版4.1),一将试验胎停放温度“1836”改用“环境温度”来表述(1989年版5.2;本版4.2)。一将“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为1836”改为“试验在环境温
2、度下进行。”(1989年版6.1:本版6.1)一将原标准第4章中所列的试验机型号去掉,并重新表述为“根据试验负荷选择适当的设备和负荷量程”。(1989年版第4章,本版5.1)一将“预压缩的下沉量达到轮胎断面高为50%85%”改为“预压缩的下沉量达到轮胎断面高的50%”(1989年版7.2:本版7.2)。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航空轮胎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委托全国航空轮胎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沈阳第三橡胶厂、银川中策(长城)橡胶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荣文、盛保信、宋玉亮、马建国。本标准代替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T11192-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