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1.15-2008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起草。本部分方法一由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起草。本部分方法一由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烟台鹏晖铜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部分方法一主要起草人:冯先进、杨素芝、冯渝清、高介平、孙淑媛。本部分方法一主要验证人:戴凤英、张士涛、林海山、李景兰、刘天平。本部分方法二由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起草。本部分方法二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设计院参加起草。本部分方法二主要起草人:张皓、李雅民、刘霞。本部分方法二主要验证人:李满芝、李玉琴、李娜、李晓玉。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121.151996、GB/T 13293.7-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