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9765-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29765一2013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与GB/T29765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3年版的第3章);一增加了“产品描述”章节(见第5章):一增加了“云环境适应性(有则适用)”要求(见6.1.2):增加了“备份存储空间监控告警”要求(见6.1.8.2):增加了“断点续传”要求(见6.1.9.1)增加了“重复数据删除”要求(见6.1.9.6);
2、一增加了“持续数据保护(有则适用)”要求(见6,1.10):一增加了“副本数据管理(有则适用)”要求(见6.1.11):一修改了“磁带管理”要求(见6.1.8.4,2013年版的5.2.1.5.3):修改了“备份对象支持”要求(见6.1.1,2013年版的5.1.1.1和5.2.1.1):一修改了“备份方式支持”要求(见6.1.3,2013年版的5.1.1.7.1和5.2.1.7.1):一修改了“备份介质支持”要求(见6.1.5,2013年版的5.1.1.4):一修改了“备份策咯支持”要求(见6.1.6,2013年版的5.2.1.5)一修改了“恢复自动化(有则适用)”要求(见6.1.7.4.2
3、013年版的5.2.1.7.9):修改了“恢复缺失文件”要求(见6.1.7.5,2013年版的5.2.1.7.10):修改了“展示与统计功能”要求(见6.1.8.3,2013年版的5,2.1.5.4):修改了“缓存支持(有则适用)”要求(见6.1.9.3,2013年版的5.2.1.7.6):修改了“自身安全要求”(见6.2,2013年版的5.1.2和5.2.2):修改了“安全保障要求”(见6.3、7.4,2013年版的5.1.3、5.2.3):删除了“运行平台支持”“中文化支持”要求(见2013年版的5.1.1.2、5.1.1.6):删除了“基于存储区域网备份”要求(见2013年版的5.2.1
4、.3.2):一删除了“基于网络数据管理协议备份”要求(见2013年版的5.2.1.3.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认信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南京壹进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鼎
5、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海峰、布宁、申永波、贺海、田霞、董品品、徐佟海、安高峰、赵婷、王晨、刘强、韩煜、吴迪、刘思蓉、李海鹏、张宇、刘玉岭、朱厚洪、刘俊。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29765一2013: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GB/T29765-2021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功能要求、自身安全要求、安全保障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的研制、生产、测试和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
6、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336.1一201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第1部分:简介和一般模型GB/T25069信息安全技术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18336.1一2015和GB/T250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备份数据backup data为防止数据丢失,存储在其他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上某一时间点的数据集合或数据刑本。3.2备份backup创建备份数据的过程。3.3数据恢复data recovery利用备份数据将需要恢复的数据还原为某一备份时间点的内容或状态的过程。3.4快照snapshot指定数据集合的一个完整可用的考贝,其中包含数据在考贝启动时间点的镜像。3.5备份对象backup object需要进行备份的数据集合。3.6备份介质backup media存放备份数据的非易失性储存物理载体。3.7备份系统backup system实现数据备份与数据恢复的相关软件和硬件组成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