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2498-2008粮油储藏防护剂使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储粮防护剂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防护剂的使用、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的防护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储藏的粮食和油料虫害防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氛戊菊酯和溴
2、氰菊酯残留量的则定GB7794职业性急性有机威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1510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LS/T1211粮油储藏技术规范LS1212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防护剂protectant一类持效期较长,通过触杀、胃毒、忌避等方式防治储粮有害生物的高效低毒化学药剂。3.2安全间隔期pre-outloading interval防护剂最后一次使用后至其在粮食中的残留量降至卫生标准要求的最大限量以下所经历的时间。3.3应用剂量application dose单位空间或单位质量粮食中防护剂的用量。以有效成分用量计。4防护剂的使用4.1要求4.1,1用于储粮的防护剂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4.1.2防护剂用于原粮中虫害的防治,不得用于成品粮。4.1.3使用防护剂的粮食应符合LS/T1211规定的基本无虫粮标准,粮食水分含量应符合安全水分的要求。4.2防护剂种类4.2.1马拉硫磷:原药纯度97%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