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3727-201642天然可泉水水源地勘查是对潜在矿泉水资源或已经开采的矿泉水水源地进行综合地质勘查工作,主要任务是是查明天然泉水资源的赋存条件和分布规律,四定可供开发利用的地区和水源地,确定合理开发利用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资源、环境保护做出评价,提出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建议。43对已经开采的矿泉水水源地,应重点开展水位(水量)、水温、水质的系统监测与综合分析研究,准确划定矿泉水水源地保护区,核算泉水开采量,为矿泉水开发管理或打扩大开采提供依据。5勘查内容与要求5.1一般规定5.1.1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勘查应查明矿泉水形成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矿泉水生产井位置及保护区边界。5.
2、1.2矿泉水水源地开发,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勘查评价工作:)对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发利用量小于允许开采量的单井(泉)的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勘查工作,可依据矿泉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和已有资料满足程度,适当减少水文地质调查和钻探工作量,直接利用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重点开展水文地质试验、水样采集和检测、动态监测和确定水源地保护区等工作,b)对其他类型的矿泉水劫查工作,应遵循地质劫查工作程序按阶段进行。5.2地质-水文地质调查5.2.1区域地质调查(比例尺1:1000001:50000)调查范围包括天然矿泉水水源周边及相关地区。5.2.2水源地综合地质-水文地质调查(比例尺1:250001:5000)调查范
3、围为天然矿泉水水源补给、径流和开采区。5.2.3调查内容水源地调查内容包括下列6个方面:)地层时代、岩性特征、地质构造、岩浆(火山)活动及其矿泉水水源地的地质环境;b)天然矿泉水水源的贮存条件、含水层特征和富水性、分布范围、埋藏深度;)天然矿泉水水源水质的物理-化学特征和微生物指标:d)天然矿泉水水源水质、水量(水位)、水温、泉流量、开采量等动态特征:)天然泉水水源周围的环境条件及污染防护状况:)天然矿泉水水源的水温大于36时,应按GB/T11615一2010中5.1.1的规定执行。5.3水文地质钻探与试验5.3.1原有钻孔的使用和新钻孔的布置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原有钻孔柱状图、抽水试验综合成果表、水质化验等钻孔地质资料齐全,水文地质条件清楚且可以满足开采水量要求时,可作为生产井使用,不需要布置新的钻探工程,但应对原有钻孔进行抽水试验。原有钻孔不能满足开采要求的,应进行水文地质钻探和抽水试验工作。5.3.2水文地质钻探5.3.2.1天然矿泉水勘查钻孔施工尽量实行“探采结合”原则,对将来作为生产井使用的勘探钻孔应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