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 3 月第 22 卷 第 2 期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Journal of Education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Vol22 No2Mar,2023DOI:1019503/jcnki1671-6124202302005家庭教育的三阶期望:家庭、社会和法律徐靖,陶文泰(中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摘要:在作为共生共同体的家庭中,家庭教育以“共生”为首要目标,受生殖期望、生产期望和声誉期望的共同引导,家庭教育最终服务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生物性有序联合。在家庭进入共识共同体后,以收入期望、知识期望和规范期望为基本样态的社
2、会期望开始引导家庭教育;但受此引导的家庭教育无法摆脱功利化、唯科学主义裹挟等问题,更无力应对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被法治化后的法律期望因应而生。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家庭期望已日渐式微,社会期望产生诸多消极影响,法律期望因与亲权冲突而功能受限。因此,有必要对家庭教育期望进行立法整合,即在保留家庭教育期望“自留地”的同时,扩充家庭教育的定义范畴和内容并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主体。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期望;家庭期望;社会期望;法律期望中图分类号:G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124(2023)02-0047-09一、问题的提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的教育质
3、量、当下和未来的人口素质均有深刻影响,其作用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家庭教育极易受到家庭教育期望的影响。所谓家庭教育期望,是指一个家庭以可用资源、社会生产背景等为依据对家庭教育效果的理性评估,和家庭成员对特定教育结果的群体性心理倾向1。换言之,家庭教育期望作为家庭自身条件和社会生产基础等客观因素的主观表达、家庭教育观念在特定时空的集中反映,是引导家庭教育演进和发展的核心要素。通过考察不同样态的家庭教育期望,不仅可以管窥家庭教育的历史演进逻辑,更可以在此基础上为认识、分析家庭教育问题提供新的框架或思路。然而,从教育实践和立法实践中可以看出,家庭成员及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知往往相对片面和单一
4、,如将家庭教育仅理解为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认为家庭教育权隶属于监护意义上的父母等2。同时,这些认知固化了当下以亲职教育和子代教育为主流的家庭教育观念。由于对家庭教育的认知不完全,家庭教育的功利化色彩愈加明显,家庭教育的核心价值也遭受冲击。造成这种认知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点。其一,对影响家庭教育的生产基础的理论考察忽视了家庭教育的历史性。与正式的制度化教育相比,家庭教育的历史更加久远;伴随着家庭的形成,就有家庭教育。从家庭教育的演进史来看,家庭教育既有相对稳定性,也有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类似的流变性。当生产基础变化时,家庭教育的部分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家庭成员、社会,甚至法律对家庭教育
5、的认知和调整;当家庭自身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某些外界因素时,家庭教育也会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改变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或重新调整家庭教育关系等。其二,家庭教育的实践者没有从整全性的视角看待家庭教育。这一点与家庭教育的历史演进密切74收稿日期:2022-09-25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学前教育法 立法研究:理念、对象与责任”19YJA820046作者简介:徐靖,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与中南大学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首席专家。陶文泰,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相关:早期家庭教育主要发生在家庭内部;在社会进一步发展
6、后,家庭教育的独立性被打破,学校教育开始“挤占”家庭的自然空间。由此,家庭教育期望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进而反向影响家庭教育的内部规划和外部规范:在家庭内部,家庭教育的绝大部分规划服务于学校教育;在家庭教育立法上,家庭教育的对象仅为未成年人,施教主体仅为父母或其他具备监护资格的监护人。综合以上两点原因,不难发现,联系家庭教育生产基础与家庭教育实践的正是家庭教育期望。一方面,生产基础决定家庭教育期望,如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形态的共生共同体阶段的家庭教育期望和以工业生产为主要生产形态的共识共同体阶段的家庭教育期望不尽相同。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期望不仅引导家庭教育实践,更以生产基础的变化为基准表现为家庭期
7、望、社会期望和法律期望这三阶期望。以三阶期望的视角考察家庭教育,或许能够通过对家庭教育期望的历史性考察来重新认识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的片面和单一认知提供理论上的纠偏可能,同时也为家庭教育期望的立法整合提供思路。现有关于家庭教育期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学界、社会学界和法学界。法学学者主要以家庭教育立法为研究议题,他们的研究遵循传统家庭教育观念,缺少对家庭教育及其期望的历史性考察。教育学界和社会学界的研究起源于威斯康辛学派对教育期望等社会心理学因素的重视和充分运用,“教育期望”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观的内生变量被机械化地纳入各种计量模型中。这些研究忽略了教育期望的外生性,更为重要的是不仅没有系统讨
8、论“期望”本身,也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历史性反思,“何种期望”“期望发展脉络”“期望对家庭教育可能产生何种潜在影响”等重要问题更是鲜有人问津。二、家庭期望:共生的家庭教育家庭演进史始于人类共生共同体(symbioticcommunity)的形成。共生共同体是以人的生物性为根基,以共同生存为首要目的的人与人的有序联合。初期的人类共生共同体以相对稳定的游猎聚落的形式出现;但是当农业生产成为人类主要的食物获取策略时,人类共生共同体的表现形式又逐渐转变为更为稳定的农业聚落。在规模不一的农业聚落中,以两性、亲属、代际关系为纽带的家庭成为最主要的社会单位,因此绝大部分社会实践也是在家庭(household)
9、层面上被组织起来的3。这一转变为人类共生共同体带来了更加安定的生活方式,同时也促成了家庭劳动模式的重组、生产任务的专业划分和家庭生活内容的延展4。当然,家庭教育的演进几乎与家庭的演进同步,最早的家庭教育以“共生”为根本目标。为了尽可能实现“共生”这一目标,家庭内代际间的教育活动主要发生在以下三个不同的期望层面上。1 生殖期望生殖是家庭繁衍的方式。在早期家庭中,相当一部分教育活动很难背离家庭成员对生殖的期望。如在大洋洲的新石器时代,巴布亚人就认为妇女必须生育健壮的孩童,否则丈夫有权终止对其的义务5;在我国夏商时期,甲骨文记载的“祈子之祭”多达 30 余种,且祈求生育是家族祭祀的重要内容6。祭祀活
10、动的具体展开对家族成员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尤其是在与繁衍子嗣密切相关的生殖方面。生殖期望主要包括胎教、优生、性别控制及新生人口规模控制等内容。其一,接受胎教的对象既有已婚男女,也有未出生的胎儿。早在秦汉时期,胎产书 已有“食饮必精,酸羹必熟,毋食辛星(腥)”的记载;至唐宋时,胎教思想进一步发展,如“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女孝经)。其二是与胎教密切关联的优生,即胎教的目的在于孕育并分娩出身体健康、心性善良的婴儿。其三,基于培养劳动力和规范家庭财产继承等目的,受孕妇女通常会在具备生育经验的妇女指导下接受所谓控制胎儿性别的“知识”传授,如想生男婴,
11、需常弄弓箭,看公马、雄虎;反之,需常佩戴耳环、珠子等女性饰品,是为“内象成子”6。其四,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新生人口规模控制也是生殖期望的一部分。虽然“多子多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但早期家庭对生育数量也多有控制。数量控制不仅意味着不能生育过多的孩子,也意味着不能生育过少甚至不生孩子。因此,关于“生育多少”的问题是早期家庭教育的期望内容之一,对已婚男女的生育意愿、聚落或社会的生育率都产生了一定影响。2 生产期望农业聚落中的家庭教育并没有从社会生产的母体中分离出来,其主要教育途径仍然是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教授和学习的内容也以生产经验和技艺为主7。农业聚落在农业生产、渔猎或其他技术的
12、运用上,没有经历足够的累积变动,尽管这导致了聚落经济的发展缓慢甚至停滞8,但也足以说明生产教育对聚落生存的重要性。842023 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第 2 期生产期望主要涉及生产技艺和生产专门化两方面。一方面,技艺娴熟的长者向未谙劳作的家庭成员传授生产技艺不仅可以提高劳作效率,还能提升整个家庭的整体生产水平。技艺的传授不同于知识。关乎生产技艺的许多思维方式和行动类型需要以教授者和学习者的直接、长期稳定接触为基础,是一种从实践到实践的传递,这种教育方式最早也最有可能发生在家庭之中9。对教授者而言,成功传授技艺的目的是保证家庭生产的连续性,进而实现劳动力的代际转移;对学习者而言,掌握技艺是高
13、效生产的前提,而高效生产作为其生产能力的表现又为其带来相应的家庭地位。另一方面,虽然家庭生产专门化出现较晚,但进行专门化生产的家庭(如铁匠、兽医、手工业者)对家庭教育的期望更高,在其内部,教育内容被人为限定,教育活动在相对一致的期望下发生。同时,财富也并不会被简单地分配给处于优势阶层的家庭,一个社群的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对其成员的专门化教育,这是因为如此培养专门化生 产 者 在 当 时 是 最 优 的 人 力 配 置手段8。3 声誉期望声誉是家庭所有、成员享有的,由集体认知、社会形象、身份识别等要素构成的无形资产,在功能上类似于韦伯(Weber)所言的“社会印章”12。在家庭期望中,声誉期
14、望主要表现在声誉担保、家风和男女婚配三个方面。首先,家庭不仅要对作为受教育者的家庭成员进行教育,还要对其作为家庭成员的资格进行声誉担保。当社会生产力提高时,发生在家庭中的专门化教育实质上也是一种资格教育,当家庭成员在技艺甚至管理上获得家庭的公开认可时即取得相应资格。资格取得既是一种权威认可,也是一种声誉,同时,整个家庭将为其资格担保并负责。其次,家风作为家庭声誉的综合体现,同时发挥着交际背书和传承家庭文化的功能。家风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家训或家规,家训或家规集中体现了整个家庭对其成员在家庭伦理、人际关系、学业事业等方面的具体期望。家风教育与家庭声誉“一荣俱荣”,家庭成员如果希望获得声誉,则必须通过
15、家庭教育。最后,男女婚配将人们对家庭声誉的期望推向了顶峰。在早期家庭中,选择配偶的权力一般由家长行使,这一策略可以降低新建家庭在财产转移上的不确定性11,亦可降低甚至规避不良婚配的信息成本或机会成本。尽管这种婚姻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近亲结婚和门第观念,但它使得“与新关系的建立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和象征利润最大化”12,同时也保存了姻亲关系所带来的名望资本。三、社会期望:共识的家庭教育早期家庭中的教育活动受到生殖期望、生产期望和声誉期望的共同引导,且仅发生在家庭场域中,具有明显的非公共性,这是共生阶段家庭教育期望的基本特征。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共生共同体逐渐发展为人类共识共同体。共识共
16、同体不再以生存为首要目的,而是以契约、合作,甚至适当的妥协为精神前提。与此同时,家庭自身与家庭教育也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家庭的许多重要功能已被社会中高效的市场和其他组织取代,家庭的生产独立性日渐式微,这意味着家庭权力中心开始瓦解。从家庭成员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利益的位阶开始上升,不同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合作和妥协整合行动以达成特定目的。社会组织也具备足够的责任承担能力,当个人利益得以实现并被有效保全时,家庭成员对家庭的依附性也会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总体上趋于社会化,培养专门化生产者的家庭“学校”的效率已远不如市场“学校”或国家“学校”8。或者说,学校教育比早期家庭教育更规范,教育内容更符合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家庭成员有动力从家庭内部走向学校。此时,共生已不再是家庭教育的首要目的,共识开始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这意味着共同体内不同家庭间必须有所合作和竞争,更意味着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愈加紧密。家庭教育期望已然进入社会层面,主要包括收入期望、知识期望和规范期望等。1 收入期望在家庭进入共识共同体时,现代城市开始出现。此时,家庭在共同体中被迫类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