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35.240.01CCS M 11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12-2023代替DB4401/T12-2018网络舆情分级与判定Classification and judgment for network public opinion2023-05-31发布2023-07-01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401/T12-2023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4.1科学性原则.4.2充分性原则4.3可度量原则.24.4可预测原则.24.5稳健性原则.25网络舆情分级与判定的一般流程26网络舆情评价指标37指标量化37.1媒体传播评价(Em)37.
2、2舆论强度评价(Es).57.3民意态度评价(E).67.4舆情演变评价(E:)88综合评价98.1综合评价要求98.2自动化系统评价98.3专家辅助评价.109等级划分与程度评估109.1等级划分109.2程度评估.11附录A(资料性)词频-逆文档频率指数(TF-IDr)统计学方法12附录B(资料性)专家辅助评分表.13DB4401/T12-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4401/T12-2018网络舆情分级与判定。本文件与DB4401/T12-2018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3、2018年版第2章);增加了基本原则(见第4章):更改了网络舆情分级与判定的一般流程(见第5章,2018年版第3章);更改了网络舆情评价指标(见第6章,2018年版第4章);更改指标公式,增加分析方法和大数据数学模型算法(见第7章,2018年版第5章):更改了综合评价,增加专家评价系统定性分析模块(见第8章,2018年版第6章):更改了等级划分的表述(见9.1,2018年版的7.1):更改了程度评估的表述(见9.2,2018年版的7.2);更改了风险程度评估尺度表(见表1,2018年版的表2);更改了资料性附录一文档主题生成模型(见附录A):更改了资料性附录一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权重计算方法(见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暨南大学计算传播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数据分析与信息可视化研究中心、云润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志强、陈小文、赵甜芳、支庭荣、吴小坤、陈伟能、申智平、肖娟、漆巍、徐湛、黄楚恒、王祥麟、高淡绚、李宜轩、曾庆贤、梁市、吴钰、林毅、李永康。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8年首次发布为DB4401/T12-2018,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