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日根据地的禁毒斗争欧阳代德/张昆明(欧阳代德,江西赣州红色金融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张昆明,晋冀鲁豫边区税收陈列馆研究员)抗战时,流行过这样一首禁烟歌:“子(只)有吸烟不要脸,丑事做出说不完;寅钱不怕堆成山,卯起一口就吞完;辰时四处拐拿骗,巳从有瘾鬼挠心;午得田土全烧尽,未(为)的就是吸大烟;申(身)上穿得巾巾片,酉时无钱灯难点;戌时还得满街旋,亥(害)得一家骨肉散。”歌谣以“十二地支”为线,深刻揭露了大烟对人身和家庭造成的巨大危害,可谓入木三分,发人警省。在日军侵华战争中,日寇将推行毒品、毒化中国人民作为一项政治策略,企图达到以毒制华、以毒资战、摧毁抗日军民身体和斗志的目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2、敌后抗日根据地,同敌人的毒化阴谋做了坚决彻底的斗争。卑劣险恶的毒化政策日军侵占东北三省后,盘踞东北的关东军认为鸦片是巨大的财源,也是让中国人民弱种亡身的工具,决定推广种植罂粟,实行鸦片专卖。自此,外表美丽妖艳内里却深藏罪恶的罂粟花,在东北大面积推广开来。据统计,1934 年,伪满洲国境内,除黑龙江外,种植罂粟 177750 亩;1937 年,仅热河一省种罂粟 10 余万亩,种烟税收达到 300 万元。而对吸食大烟的人,由日伪发给专门的鸦片吸食证。据日方统计,1937 年登记在册的烟民 1300余万,占当时东北人口的 1/3 以上,而年龄 20岁到 35 岁之间的年轻人,占烟民 70%以上,这一
3、比例触目惊心。抗战全面爆发后,日寇继续大肆推行其毒化政策,除鸦片外,组织专业工厂大量制造海洛因、吗啡等毒品,向占领区和抗日根据地倾销。1938 年 6 月 21 日,朱德、彭德怀致电阎锡山、卫立煌、何应钦,指出日寇的毒辣阴谋:“日寇近以各种毒品毒我中华人民为其主要政策之一。其法,一是用鸦片、吗啡、白面设馆迫卖或放入香烟、丹散、水井、食品内,甚至拉夫注射哑针。另一是利用一心会、六离会、新民会等以迷信毒化群众。应深入教育,严禁吸毒,并将日寇兽行公之于世。”在日寇的铁蹄下,占领哪里,毒品就蔓延哪里,各类烟馆也如恶疮毒瘤,在城市乡村到处疯长。1939 年 3 月,北平市的烟馆增长至 500 余家,这些
4、商店皆由日伪政府给照营业,鸦片、吗啡、海洛因、高根、红丸等毒品随处可买。天津是日本在华施行毒化政策的“总枢纽”,制售的毒品有海洛因、白面、黄面、甜丸、纸卷、黑膏、鸦片、吗啡、高根等多种。1939 年拥有WANGSHIHUIGU-/往事回顾31WENSHI-TIANDI制毒工厂 200 余所、白面洋行 1000 余处,每 5日销售鸦片 4 万两;全市烟民约 15 万人,甚至有的两三岁婴儿亦患上烟瘾,需注射吗啡针。因吸食毒品导致家破人亡、流落街头、病死冻死者甚多,每当严寒冬季,天津市的伪警察每日清晨都需从街道清理那些吸毒者的尸体。而在天津制毒的日寇,也与欧美贩毒党有直接联系,相互勾结,共同贩毒。河
5、北全省日韩人所设烟馆,1936 年已达700 余家。自日军进占后,毒化程度更甚。井陉煤矿区及石门一带土膏行店,随处皆是。此处日本人出售一种毒性颇烈的毒品,买者一旦吸用,两月内即死亡,不少人亡命于这种烈性毒品(抗战时期禁烟禁毒史料选,近代史资料 第95 册,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山西拥太行王屋之险,屏障华北,也是日军进占后毒化的重点地区。在日寇推广下,1939年晋北各地区种植罂粟 1 万余亩,产烟 170500余两。1940 年,大同、阳高、天镇、怀仁、山阴、朔县、浑源、左云、右玉、平鲁、广灵、灵邱等 12 县,共种罂粟 16 万余亩,产烟 129655 两。1942 年,日本人又明令划定
6、介休等 26 县为种烟区域,强迫老百姓种植,每年勒收烟税 200 余万元。山西寿阳县 1942 年开始种罂粟,种植的村庄多是距日本据点近的土地和下湿肥沃的河套地,有两千余亩,并由日本人发放罂粟种。为了迷惑中国人,日军这样美化种植罂粟的目的:“为了医治战争的创伤,弥补个人的穷困。”按当时产量和价格计算,每亩地种植罂粟能收割果实 40 两,可制烟膏 20 两,每两烟膏售出可得大洋 8 元,一亩地就可收入 160 元(银元),收入数倍于粮食。这种收获巨差,也麻痹了一些村民,他们乐于种植罂粟,好获得更高收入,却不去想罂粟带来的巨大危害。也正是在日寇不遗余力地推广和鼓吹下,吸食大烟之风盛行。在伪政府组织
7、中,县长以下人员 80%吸毒。很多村庄烟铺林立,群众吸烟毒者达 50%以上,甚至一些 9 岁以下的儿童也沾染上大烟(山西寿阳县政协,日伪时期石河村及部分伪据点种罂粟吸料面之简况,寿阳文史资料 第 2 辑,1985)。吸食鸦片一旦上瘾,便很难摆脱,而购买毒品费用奇高,因此,吸毒导致债台高筑、倾家荡产者遍地都是。一些男的丧失了为夫为父的责任和道德,败尽家产,卖掉妻子和儿女,最终沦落到无家可归病死街头的悲惨境地;有些女的为了吸毒,卖身卖淫;甚至一些人丧失民族气节,为了获得大烟,甘心投靠日寇当伪满洲国代表宫泽秋次到内蒙古指导采集鸦片汁液32了汉奸,帮着敌人搜集情报,残害同胞。一位英国女士到华北、东北调
8、查,这样形容吸毒者的惨状:“在昌黎、在唐山、在东北,日寇势力范围以内的地方,有很多荒郊都变成了吸食白面者的露骨的场所,有些死尸赤裸裸地抛在野外,有些尸体用芦席包着,有些尸体已给野狗咬穿肚子,也有尚未断气而被抛在死尸堆里的。”可以说,在鸦片侵害下,人间沦为地狱。抗日根据地严厉的禁烟法令为粉碎敌人阴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抗日根据地都制定了严厉的禁烟禁毒法令,严厉惩治和打击种植罂粟、走私毒品、吸食大烟等行为。1939 年 2 月 19 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查禁种烟令 发布,明令各专员、县长、县佐:“查播种罂粟,病国害民,早已悬为厉禁。惟自敌寇进犯以来,厉行毒
9、化政策,到处强迫播种,而无知愚民,竟有受其欺骗,秘密偷种者,若不严加禁绝,将见生产日减,毒氛日炽,影响抗战,殊非浅鲜。现值春耕将届,罂粟不日下种之期,合再重申禁令,仰该县长认真查禁,彻底肃清,倘有偷种,一经查获,即按中央禁烟治罪暂行条例严重处办。”根据边区销售大烟情况,陕甘宁边区设立了“过渡期”。1940 年 3 月 25 日,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禁烟布告指出:“查鸦片是害人的毒物,自帝国主义侵入中国,首先拿它来在东北、华北和其他沦陷区域施行其毒化政策,毒害我们的同胞,消沉我们的民族意识,使他们甘受压迫不能起来反抗,以达到它们的永久统治。”提出限期解决办法:“一、所有公膏店或代售
10、所,现存烟土、烟膏,自布告日起,在三个月内必须完全卖出。二、自布告后不准再由境外购买鸦片烟土入境,如经查出有新购入境之烟土,一律没收并处以严刑。三、三个月后,不准再有鸦片烟的买卖,倘有未曾卖尽的烟土、烟膏,或仍图谋利私相秘密买卖的,一经查出,即将鸦片没收,并处以严刑。四、吸食鸦片的人,不论是登记的未登记的,必须在三个月内戒除,不然到三个月后,再查出有吸食鸦片的就予以严重处罚。”(抗战时期禁烟禁毒史料选,近代史资料 第 95 册,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1941 年 10 月 23 日,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烟的布告 发布,重申禁令:“查烟毒之所害,人所共知,小则
11、毁身败家,大则亡国灭种,事实昭昭,毋待详述。我边区自来厉行禁种禁吸,烟毒早经肃清,乃自日寇在华北纵毒,致有少数贪图重利之徒,不惜干犯禁政,偷运烟土,往来贩卖,随意逗留于边区境内。始而据报与友区接壤之城市发现烟土,近则愈演愈烈,甚至延市亦有烟土踪迹出现,若不重申禁令,严加取缔,恐其到处散布,可将遗毒地方。本总司令、主席为保护边区人民福利,维持政府禁政,对此业已根绝之毒物,断不容其重见于边区。从布告之日起,无论军民人等,倘敢故违禁令,偷运烟土逗留边区境内者,一经查觉,即按边区禁烟法令严予惩处。决不姑宽,其各凛遵毋违!切切!”落款人为“总司令朱德、主席林伯渠”(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 4 辑,档案
12、出版社,1988)。1941 年 7 月 15 日,晋冀鲁豫边区毒品治WANGSHIHUIGU-/往事回顾33WENSHI-TIANDI罪暂行条例 颁布,条文对制毒、运毒、贩毒、戒毒等惩治办法均予以明确:“制造毒品者处以死刑,没收其财产全部或一部。”“以运输毒品或包庇运输为常业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确系初犯,数量极少,或被胁迫欺骗而为运输者,得减轻其刑或科三千元以下之罚金。”“贩卖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全部或一部,或并科罚金;但被胁迫贩卖数量极少者,得减轻其刑。贩卖毒品之经纪介绍人与正犯同”。对吸毒者实施登记制度,并限期戒毒:“吸食毒品者勒令登记,自民国三十年九月一日开始在村公
13、所登记。凡吸毒犯在二十五岁以下者,限三个月内戒绝;二十五至四十岁者,限六个月戒绝;四十岁以上者,限九个月戒绝。过上定期限仍吸食者,处以一年以下劳役,并酌科三千元以下之罚金;三次犯处以远地一年以上之劳役,并酌科三千元以下之罚金;三次以后再犯者,处死刑。”(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 第 3 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广泛开展禁毒斗争根据毒品蔓延形势和烟民特点,各根据地加强禁烟禁毒教育,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禁毒斗争。1941 年 4 月 25 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布 关于开展灭毒运动的命令:“敌人企图毒化我广大群众,多方偷运毒品白面红丸等来边区贩卖,尤其在我工作薄弱地
14、区如游击区、半游击区等地更甚。敌人在我此种地区,如繁峙、应山等地,并强迫我民众以产粮之地种植鸦片,对于敌寇此种企图毒化我民众,减低我粮食生产,削弱我抗战力量之阴谋,我各级政府务须提高警觉,切实注意防范,应即迅速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灭毒运动,一面严密稽查,不使白面等类毒品输入边区,一面开展拔苗运动,将所植鸦片悉予根除,改种粮食,以打击敌伪阴谋,增加我抗战力量。”为提高缉私机关和干部缉毒积极性,1943年秋,陕甘宁边区政府禁烟督察处查获鸦片毒品奖金办法 出台,规定了奖励标准:“奖金标准以纯烟计算,如非纯烟,即依成色折扣之。例如纯烟系四百四十元,则五成货为二百二十元,余类推。”“本季度规定纯烟价为二千
15、二百元,奖金之抽算,即按此价规定等级于下:(1)不满五十两者,每两按价以百分之二十作奖,合边洋四百四十元。(2)五十两以上,不满百两者,每两按价以百分之十五作奖,合边洋三百三十元。(3)百两以上,不满五百两者,每两按价以百分之十作奖,合边洋二百二十元。(4)五百两以上者,每两按价以百分之五作奖,合边洋一百一十元”。1943 年 9 月 11 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禁止吸毒事给专员公署县(市)政府的指示信 中,要求加强烟民登记和戒烟帮助、管理,形成群众运动。“限令各乡(市)政府于接到此指示一个月内,把境内烟民分别瘾的大小,年龄大小,戒绝期限,彻底清查登记一次。一般规定,30 岁以下的限 3 个月戒
16、绝,40 岁以下的限 5 个月戒绝,60 岁以下的限 10 个月戒绝,年老且有病的可酌量延长。”“登记烟民后,各地政府及各地卫生机关,应帮助烟民找戒烟丸药,按瘾发给,如期戒断。必要时可设立戒烟所,集在一处禁戒。买戒烟丸药及住戒烟所,贫者可以不收费。戒烟药品除特许各地卫生机关及保健药社制售外,私人不得制造及出售”。34“要和生产与教育工作联系起来,烟民多是不生产及行为堕落的人(大部分是二流子),要用说服与强迫方法,使其卷入生产大潮,给以各方面的鼓励与帮助。”“要造成群众运动,不只是对烟民说明吸食大烟怎样不好,而且要在村民大会上、市民大会上,做劝戒运动。一村一市有吸食大烟的人是不美满的,使得烟民不能不惭愧。同时要发动儿童妇女帮助戒烟,儿童能劝服其家大人戒烟的,是模范儿童;婆姨能劝服丈夫戒烟的是模范婆姨。如果丈夫顽固,乡村政府可允许在其丈夫未戒绝大烟时期,婆姨有管理其家庭经济的全权。各乡村举行吃合伙及制定乡市公约时,在有烟民地方,应加上戒大烟一条。”“发动烟民和烟民的戒烟竞赛,戒绝了的由政府及群众团体奖励,并令他在还未戒绝烟瘾的烟民中现身说法,广为宣传”(抗战时期禁烟禁毒史料选,近代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