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拆零药品的治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标准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装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存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觉察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展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