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2000.300-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GA/T2000的第300部分。本文件代替GA777.4一2010g指纹数据代码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与GA777.4一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由强制性标准修改为推荐性标准:一删除了“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类别(见2010年版的第4章表1):一将“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类别更改为“依法被专门桥治教育的人员”(见第5章表1,2010年版的第4章表1)。本文件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本文件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市思越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强、冉冉、刘實、胡志伟、韩柯、吴浩、欧阳迎春、袁泉、王刚、许春光。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2008年首次发布为GA777.4一2008:一2010年第一次修订为GA777.4一2010: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