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S/T450-20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业务系统和省级管理信息平台的基本功能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卫生部2012年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
2、、集休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简称“新农合”。3.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 management informationsystem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工作中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和分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服务、业务管理和监管提供信息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3.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executive agencies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在统筹地区内,由新农合管理部门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承担新农合日常运行服务、业务管理、基金会计核算和信息统计等具体工作的财政补助单位,简称“新农合经办机构”。3.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fixe-point service agencies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scheme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履行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职责,遵守新农合相关规定,接受参合农民及社会广泛监督的合法医疗机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