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118-200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要求安排制定的。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微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束国刚、赵建仓、吴晓震、王淦刚、张学锋、张学诚、赵军、庄海青、彭尚宇、严正、张志明、刘振水、魏风霞、杨富。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债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