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59.120.10W93FZ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FZ/T92033-2017代替FZ/T92033-2006粗纱悬锭锭翼Suspended flyer of roving2017-04-21发布201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F7/T92033-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FZ/T92033一2006g粗纱悬锭锭翼,与FZ/T92033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范围中增加了标记和参数,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一除了“结构型式”,修改了分类、参数和标记(见第3章,2006版第3章):一增加了锭翼分类
2、和压掌分类及图(见3.1.1,3.1.2和图2):一表1中删除了淘汰的产品规格,增加了新的产品规格(见表1,2006版表2):一增加了表2中自落悬锭锭翼上锭杆、下锭杆代号(见表2):一提高了锭杆与简管直径的公差要求(见4.1,2006版的4.1):一提高了锭翼的剩余不平衡量(见4.4,2006版的4.4):一提高、增加、删除及调整了表4中相关锭翼单臂末端的张开量(见表4,2006版表3):一提高了锭翼压堂轴向窜动量要求(见4.8,2006版4.6):增加了配下锭杆锭压掌内侧旋转最小半径的要求(见4.10):一删除了锭翼材料的要求:提高了相关抽样单项合格率要求(见表5,2006版表4):一增加了
3、产品单项合格率判定方法(见6.3.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泰州市华锐纺机配件厂、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宝仁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飞达纺机有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太行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明、胡唐松、王成吉、袁景山、徐向红、包仁忠、郁建芳、冯广轩、邸会欣、刘许红、丁峰,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92033-1995、FZ/T9203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