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爆破平安治理员平安消费职责 1、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购置、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平安治理。2、催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平安规程的要求进展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3、经常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平安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平安使用,搬运制度的施行情况。4、必须与爆破员一起计算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不许虚报领占为已有, 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火工产品,剩余局部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5、必须深化爆破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药包、现场爆破,处理哑炮、残炮等实行平安监视。6、爆破前应划定危险区域,组织布置岗哨加强戒备,并检查清退余药,催促无关人员远离危险区后,发出爆破信号进展爆破。爆破完毕后发出解除信号,方准行人进入危险区。7、爆破时认真记好响炮数,爆破后与爆破员一起检查爆破结果,对哑炮,残药要催促爆破员采取平安方法加以处理,并将残炮、残药造册登记,送还仓库保管。8、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露违犯爆炸物品治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顿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应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