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10365-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B/T10365一2003羊屠宰分安全产品质量认证评审准则,与SB/T10365一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适用范围:一修改了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定义,删除了标准操作规程、冷却羊肉、鲜、冻分割羊肉、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的定义:修改了评审要求;修改质量管理要求为体系管理要求:一修改良好操作规范、卫生标淮操作程序为生产基础要求的两节,增加了合格供方评价、质量检验;一修改标准操作规程为关键过程控制:删除了加工设备操作规程:修改了不合格品控制:修改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为检疫检验要求和产品要求:修改产品售后管理为产品可追溯性与召回:删除了附录C:一删除了参考文献。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德牧原生态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敏、周敏云、孙鑫、孙映杰、胡惠玲、徐鹏飞、王世斌、黄超、于林鑫、石瑞芳、武改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B/T1036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