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2/T0009-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农副产品协会、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原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铁岭市绿荷工贸连锁有限公司、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铁岭市计量测试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武、李文波、李洪江、李昂、赵大权、李宏波、王博、朱成博、肖波、苏昕、康玉林、高洋、薛颖、张晓蕾、韩刚、张君、杨希国、陈阳、王大鹏、刘天一。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024-79683011。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024-23881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