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财劳部财务业务保安责任制 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治理,进一步强化平安认识和落实平安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财务票据不含支票由报销审核员负责使用和保管;资金、支票及防盗报警器的正确使用由出纳员负责。坚持财务双人存取款、保卫人员押款,并加强对银行提送款等事项的保密工作。采取财务印鉴分别治理部长、报销审核员分开治理的平安措施。禁止非本室人员进入出纳室工作区域等平安制度。财务工作人员离创办公室必须关闭室内窗户,并将门锁牢。第二条:会计档案材料的治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归档,日常使用的会计信息材料及时入档入柜,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的平安工作。财务档案材料不准随意对外借阅,未得到单位领导的同意不能对外出具会计信息材料,严守机密,确保会计档案材料的平安和完好。第三条:主办会计负责微机的日常平安治理工作,确保微机及机房卫生、防火、防潮、防盗及会计电算化材料的平安完好。第四条:部长对平安负总责任。对违犯平安治理措施及内部监视制度的内部成员,实行追查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