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栋准 P GB 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2015-03-08发布2015-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GB 50314-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1 1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北京中华
2、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4-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6.6、4.7.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jT50314 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8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J17号)的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间有关单位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
3、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进行了修订。本标准共分1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工程架构、设计要素、住宅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文化建筑、博物馆建筑、观演建筑、会展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商店建筑、通用工业建筑。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增加了第3章工程架构;(2)对智能建筑的分类作了相应调整;(3)对其他各章内容进行了适时的技术提升、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土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邮政编码:200041)。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汁研究院中固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商
5、业机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赵济安邵民杰陈众励孙兰谢卫吴悦明:共劲比五小安蔡增谊王畔成红文吴文芳林海雄涂强曹承属瞿二澜邓清李军陆振华戴建国钱克文孙成群张文才李立晓郭晓岩张彦遵管清宝杨国胜陈坊吴雪芳郑锋朱甫泉主要审查人:陈汉民万力耿望阳孙莺飞熊泽祝朱立彤焦建欣夏林马健洪友白杨柱勇 2 目次-A。,444FKOPhUOOOOOOQdnunO句Qdq卢huhupood少FUFb11A1AOLLLALnLquququ 统H统统H系系系统理统筑筑用成系管系uu建建定级划置定应集施备全程定公公定则语构规等规配素规化化设设安
6、t筑且规办办筑筑规叫叫耐刷刷刷要机节拍问叫咱制性栅建加EJm剧可以建建批在布计f主公馆化总术tJJJJ设JJJJJJJ住办JJJ旅文Jndqnz吨uqdA往AAAtA4A付牟A体AA4AA4phuhupnvnxu-iqlu内JA吐FU户。勺too8.2 图书馆(35)8.3 档案馆(37)nvqup的u吕vpony-AquodnHunHULA27nUAUAUqd7nvndndquponyquphvA-AA哇A-AAUAA古A-AFDFUHUFUFbauau吕untniniqsqsRURUQUEuauauqdqd筑建学楼H站务小uu站.通业HUH和u航站交站uu筑tu定HH视HU定校学学UH定场
7、运道运u定院建馆窍,筑规u院电筑筑规学中中筑筑规机客轨客筑规医院筑筑业化建建般场影播建建般等级级建建般用路市车建般合养建建工文脯演一剧电广展育一高高初融通一民铁城汽疗一综疗育店用4制观JJJA会教JJJJ金交JJJJJ医JJJ体商通书u-AUnunununLnLnLnLAA言AA言AA言AA言daFUFDRunLnxu喃自A唱A咽A喃自A喃自A咽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喃自Anu-q白nJA哇Ednbqtoonud唱EA唱EA唱EA唱EA唱EA唱EA唱EA唱EA唱EA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03)3 Contents 1 General pro
8、visions()2 Terms(2)3 Engineering architecture(1)3.1 Gcneral requirements(4)3.2 Standards established(1)3.3 Architecture planning(5)3.1 System configuratio日(6)4 Design factors(8)1.1 General requirements(8)4.2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ystem(8)4.3 Intelligent integration system(9)4.1 Information facili
9、ty system(10)4.5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16)4.6 Public security system(7)4.7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19)5 House.(23)6 Office building(26)6.1 Gcneral requirements(26)6.2 Busincss officc building(26)6.3 Admini,刊rativeofficc building(29)7 Hotel building(32)8 Cultural building(35)8.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4 8.2 Library(35)8.3 Archives(37)8.4 Cultural centers(40)9 Museum building(43)10 Theatrical building(46)10.1 General r叫ulrements(46)10.2 Theatre(46)10.3 Cinema(49)10.4 Rado and television building(51)11 Exhibition building(55)12 Educational building(59)12.1 General requireme
11、nts(59)12.2 Regular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59)12.3 High school(62)12.1 J unior high and elementary school(64)13 Financial architecture(67)14 Transportation building(70)11.1 General requrements(70)14.2 Airport tcrminal(70)14.3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73)11.1 Urban rail transit staton(77)
12、14.5 Passcnger transport staton(80)15 Medical building(83)15.1 Gcneral requiremcnts(83)15.2 Hospital building(83)15.3 Sanat(川U口1(86)16 Sports architecture(89)17 Store building(93)18 General industrial building(96)5 9 (801)SUO!S!AOld JO UO!lUUujdx3:UO!llPPV(001)SplUpUUlS pdlOnb JO lSq(66)plUpUUlS S!可
13、lU!U!P10M JO uopuuudx3:1总则1.0.1 为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智能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的智能化系统t程设计,以及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智能化系统t程设计。1.O.3 智能建筑士程设计应以建设绿色建筑为目标,做到功能实用、技术适时、安全高效、运营规范和经济合理。1.O.4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应增强建筑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功效,具有适用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1.O.5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
14、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0.1 智能建筑intelligent building 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2.0.2 工程架构engineering architecture 以建筑物的应用需求为依据,通过对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施、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作层次化结构规划,从而构成由若干智能化设施组合而成的架构形式。2.0.3 信息化应用系统informatio
15、n application system 以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的各类专业化业务、规范化运营及管理的需要,由多种类信息设施、操作程序和相关应用设备等组合而成的系统。2.0.4 智能化集成系统intelligent integration system 为实现建筑物的运营及管理目标,基于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多种类智能化信息集成方式,形成的具有信息汇聚、资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功能的系统。2.0.5 信息设施系统information facility system 为满足建筑物的应用与管理对信息通信的需求,将各类具有接收、交换、传输、处理、存
16、储和匾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整合,形成建筑物公共通信服务综合基础条件的系统。2.0.6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2.0.7 公共安全系统public security system 为维护公共安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具有以应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综合技术防范或安全保障体系综合功能的系统。2.0.8 应急响应系统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决策指挥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具有应急技术体系和响应处置功能的应急响应保障机制或履行协调指挥职能的系统。2.0.9 机房工程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为提供机房内各智能化系统设备及装置的安置和运行条件,以确保各智能化系统安全、可靠和高效地运行与便于维护的建筑功能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3 3工程架构3.1一般规定3.1.1 智能化系统工程架构的设计应包括设计等级、架构规划、系统配置等。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