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PG B/T5 0 3 6 1一2 0 0 5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T echnicalcodeforpartitionswithtimberframework032 0 0 5一1 1一发布2 0 0 6一0 3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月哥。一月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T echnicalcodeforpartitionswithtimberframeworkG B/T5 0 3 6 1一2 0 0 5主编部门:中国建 材工业协 会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施行 日期:
2、2 0 0 6年3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 0 0 6北京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木 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 B/T5 0 3 6 1一2 0 0 5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主编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棍地北里 甲n号 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 0X1 1 6 8毫米1/3 2 2印张5 0千字2 0 0 6年2月第一版2 0 0 6年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一3 0 1 0 0册统一书号:1 5 80 0 5 87 1 9定价:1 0.0 0元中华
3、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 8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的公告现 批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T 5 0 3 6 1一2 0 0 5,自2 0 0 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 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二0 0 五年十一月三十 日轰 名吕月 lJ吕根据建设部建标仁2 0 0 04 4号 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 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墙体设计;6施工和生产;7质量 和验收;8维护管理
4、。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 局标准定额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 总结经 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 和建议反馈给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定额中心站(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n号,邮政编码:1 0 0 0 3 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 主要起草人:主 编 单 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定额中心站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参 编 单 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 院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龙卫 国郝德泉王永维杨学兵冯雅倪照鹏邱培芳张红娜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
5、号 (2)3基本规定 一(4)3.1结构组成 ,一(4)3.2设计基本规定,(6)3.3施工基本规定 ,(7)4材料 ,(8)4.1木材,(8)4.2连接件 ,(8)4.3保温隔热材料 ,(9)4.4隔声吸声材料 ,(1。)4.5材料 的防火性能 (1 0)4.6墙面材料 (1 0)4.7防护材料,(1 1)5墙体设计 ,(1 2)5.1设计 的基本要求 (1 2)5.2木骨架结构设计 ,(1 3)5.3连接设计 (1 5)5.4建筑热工与节能设计 (1 8)5.5隔声设计 ,(1 9)5.6防火设计 (2 0)5.7墙面设计 ,(2 2)5.8防护设计 ,(2 2)5.9特殊部位设计 (2
6、3)6施工和生产 ,(2 5)6.1施工准备,(2 5)6.2施工要求 ,(2 5)7质量 和验 收 (2 8)7.1质量要求 (2 8)7.2质量检验 (2 8)7.3工程验收 ,(2 8)8维护管理 一(3 0)8.1一般规定 ,一(3 0)8.2检查与维修 (3 0)本规范用词说明 ,(3 2)附:条文说明 ,(3 3)1总则1.0.1为使木骨架组合墙体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保证安全适用和人体健康、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 用 于住宅建筑、办公楼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J 1 6规定的丁、戊类工业建筑的非承重墙体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1.0.3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
7、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 B5 0。9的规定执行。1.0.4木骨架组合墙体的应用设计及安装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规格材dimensionlumber木材截面 的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生产加工的规格化的木材。2.1.2板材plank宽度为厚度3倍或3倍以上的矩形锯材。2.1.3木骨架timberstuds墙体中按一定间距布置 的非承重 的规格材骨架构件。2.1.4墙面板boards用于墙体表 面 的墙 面板材。2.1.5木骨架组合墙体partitionswithtimberframework在由规格材制作的木骨架
8、外部覆盖墙面板,并可在木骨架构件之间的空隙内填充保温隔热及隔声材料而构成的非承重墙体。2.1.6直钉连接verticalnailing钉子钉入方向垂直于两构件间连接面的钉连接。2.1.7斜钉连接diagonalnailing钉子钉人方向与两构件间连接 面成一定斜角的钉连接。2.2符号2.2.1材料力学性能E材料弹性模量;户一材料强度设计值。2.2.2作用 和作用效应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S 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qE K垂直于墙平面的均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P E K平行于墙体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G K木骨架组合墙体重力荷载标准值。
9、2.2.3几何参数A墙面面积。2.2.4系数y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八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凡动力放大系数;ama、水平地震影 响系数最大值。2.2.5其他C根据结构构件正常使用要求规定的变形 限值。3基本 规 定3.1结 构 组 成3.1.1木 骨架组合墙体的类型按下列规定采用:1根据墙体的功能和用途分为外墙、分户墙和房间隔墙。2根据设计要求分为单排木骨架墙体、木骨架加 防声横条墙体和双排木骨架墙体(图3.1.1)。3.1,2(a)单排木骨架(b)双排木骨架图3.1.1墙体结构形式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结构组成有以下几种(图3.1.2):(a)分户墙和房间隔墙(有或无保温层)伪)外墙(有或
10、无保温层)(c)外墙(有外保温层)图3.1.2木骨架组合墙体构成示意 图1一密封胶;2一密封条;3一木骨架;4一连接螺栓;5一保温材料;6一墙面板;7一面板 固定螺钉;8一墙面板连接缝及密封材料;9一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1 0一隔汽层;n一防潮层;1 2一外墙 面保护层及装饰层;1 3一外保温层1分户墙和房间隔墙的构造 主要由木骨架、墙面材料、密封材料和连接件组成。当按设计要求需要时,也包括保温材料、隔声材料和防护材料。2外墙的构造 主要由木骨架、外墙 面材料、保温材料、隔声材料、内墙面材料、外墙面挡风防潮材料、防护材料、密封材料和连接件组成。3.1.3木骨架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材制作。同
11、一墙体木骨架的边框和立柱应采用截面尺寸相同的规格材。3.1.4木骨架宜竖立布置(图3.1.4),木骨架的立柱间距s。宜为6 0 0 mm、4 0 0 mm或4 5 0 mm。木骨架构件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图3.1.4木骨架布置示意图1按间距,。的尺寸等分墙体;2在等分点上布置立柱,木骨架墙体周边均应设 置边框;3墙体上有洞口时,当洞口边缘不在等分点上时,应在 洞口边缘布置立柱;当洞口宽度大于1.5 0 m时,洞口两侧均宜设 双根立柱。3.2设计基本规定3.2.1本规范采用 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3.2.2木 骨架组合墙体的安全等级采用二级,其所有木构件的安全等级亦采用二级。3.2
12、.3木骨架组合墙体除 自重外,不承受竖向荷载,也无任何支撑功能。木骨架组合墙体用作外墙时,还应承受风荷载,墙面板应具有足够强度将风荷载传递到木骨架。3.2.4木 骨架组合墙体应具 有 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 和稳定性,并与结构主体可靠连接。3.2.5木 骨架组合墙体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 设计。3.2.6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木骨架构件的设计表达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抗震设计时,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 下列设计表达式:y0 s(R(3.2.6一1)式中y0结构构件重要 性 系数,yo)1;S承载能力极 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的设计值,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 B S。9的规
13、定进行计算;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抗震设计时,考虑地震作用 效 应 组合,采用 下列 设计表 达式:6S E 簇R/7 R。(3.2.6一2)式中S 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八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 系数,一般情况下取1.0。3.2.7对 正常使用 极 限状 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 的标准组合,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S镇C(3.2.7)式中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的组合值;C根据结构构件正常使用要求规定的变形限值。3.2.8木材的设计指标和构件的变形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 B50 0 0 5的规定采用。3.3施工基本规定3.3.1木骨架组合墙
14、的施工必须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应齐全。3.3.2施工 工地 现场必须整洁,应建立清洁、安静的施工环境。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放。有害物质应分类封 闭包装,并及时处理,严禁造成二次环境污染。3.3.3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噪声、粉尘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3.4施工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严禁不按设计要求随意施工。3.3.5施工所用的各种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3.3.6施工必须按程序进行,每项施工完成后应进行 自检并做好检测记 录,自检合格后才能交由下一个工序继续施工。3.3.7施工应有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检测)施工质量。4材料4.1木材4.1,1用 于 木 骨架组合
15、墙体的 木 材,宜优先 选 用 针 叶材树种。4.1.2当使用规格材制作木骨架时,可采用任何等级 的规格材,规格材的材质等级见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 B50 0 0 5。当现场利用板材加工木骨架时,其材质等级宜采用n级。4.1.3木骨架采用规格材制作时,规格材含水率不应大于2 0。当现场采用板材制作木 骨架时,板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 8。4.1.4当使用 马尾松、云南松、湿地松、桦木以及新利用树种和速生树种中易遭虫蛀 和易腐朽的木材时,木骨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虫、防腐处理。常用 的药剂配方及处理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5 0 2 0 6的规定采用。4.2连
16、接件4.2.1木 骨架组合墙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 用连接件进行连接。连接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质量 出 厂合格 证书。4.2.2当墙体的连接件采用 钢材 时,宜采用 Q 2 3 5 钢,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 B/T7 0 0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 的钢材时,尚应符合有关标准 的规定和 要求。连接件所 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 B5001 7的规定采用。4.2.3墙体连接采用的钢材,除不锈钢及 耐候钢外,其他钢材应8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 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防锈措施。当采用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 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 B/T 1 3 9 1 2的规定。4.2.4墙体连接件采用 的钢材和强度设计值 尚应符合下列 要求:1普通螺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 G B/T5 7 80和六角头螺栓 G B/T5 7 82的规定。2木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沉头木螺钉 G B/T9 5 1和开槽沉头木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