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 1 4 9 2 8.5 一 9 4食品中氮戊菊醋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A x t mu m r e s i du e emi t s o f f e n v a l e r a t e,n f o o d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氰戊菊酷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 限量。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过氰戊菊酷的谷类、叶类菜(包括甘蓝头、莱花等)、果类菜(包括各种瓜类)、根块类菜、水果等农作物。2 引用标准 G B/T 1 4 9 2 9.4 食品中 氯氰菊酷、氰戊菊酷、澳氰菊醋残留 量测定方法3 最大残留限级指标 最大残留限量指标见下表。项目指 标 m g/k g52肠2久几氏0.乓蕊簇簇城谷类(以原粮计)叶类菜果类菜根块类菜水果4 检验方法 按 G B/T 1 4 9 2 9.4 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卫生防疫站、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山 东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学院、四川省 农林科学院、上海农药研究所、浙江农业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学勤、徐继康、张临夏。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 9 9 4 一 0 1-2 4 批准1 9 9 4 一 0 8 一 0 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