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4848-93续表1类别项目序号标准值1类类类N类V类项目32钡(Ba)(mg/L)0.010.11.04.04.033镍(Ni)(mg/L)0.0050.050.050.10.134滴滴涕(g/L)不得检出0.0051.01.01.035六六六(g/L)0.0050.055.05.05.036总大肠菌群(个/L)3.03.03.010010037细菌总数(个/mL)1001001001000100038总放射性(Bq/L)0.10.10.10.10.139总放射性(Bq/L)0.11.01.01.01.0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
2、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5地下水水质监测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6地下水质量评价6.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6.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1、I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1类,不定为1类。6.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6.3.1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6.3.2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6.3.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表2类别IIINV0136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