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19521.3-2004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气体危险货物的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对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458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ISO10156:1996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的测定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
2、版)3术语和定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燃气体 gas flammable in air在大气压力下,20时,于空气中可以点燃的气体。3.2空气中低易燃性极限值lower flammability limit in air在大气压力下,20时,于空气中可以点燃的气体的最低浓度。4要求易燃气体包装上铸印、印刷或粘贴的标记、标志和危险货物彩色标签应准确清晰,符合GB19458有关规定要求。5试验5.1试验一般要求5.1.1待测混合气体中易燃组分浓度应包括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易燃组分的最高浓度,而水分的含量应不大于10g/m3。5.1.2用于试验中的压缩空气不应含有水分。5.1.3试验前,气体应充分的混合,并用色谱或单一的氧气分析仪精确分析混合气体的组成。5.1.4反应管应由耐热玻璃(厚5mm)制成,内径至少为50mm,长度至少为内径的5倍。在测试过程中反应管应保持洁净,避免杂质特别是水分的污染。5.1.5反应管和流量计应充分被遮掩以在可能发生的爆炸中保护试验人。5.2试验仪器和材料5.2.1试验设备如图1所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