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白酒厂卫生规范Gs 8951一 88Hy g i e n i c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l i q u o r f a c t o r y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以粮食、薯类、糖蜜等含有淀粉和糖的物质为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鼓曲、液体曲和酒母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体法或液态法酿制蒸馏白酒的工厂。2 术语2.1 白酒 酿酒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酒精度在6 5 度以下的蒸馏白酒。2.2 酿酒微生物:酿造白酒过程中参予糖化、发酵的微生物。2.3 纯种微生物:经人工选育和培养的酿酒微生物。2.4 大曲 以大
2、麦、豌豆、小麦等为主要原料,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作、培养而成的糖化发酵剂。2.5 小曲 以米粉、米糠、麦粉为主要原料,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作培养而成的,以根霉、酵母菌等为主要微生物的糖化发酵剂。2.6 熬曲 以麦数为主要原料,在固态条件下培养纯种微生物生长而成的糖化剂或糖化发酵剂。2.了 液体曲:以玉米、薯干等为主要原料,在液态条件下培养纯种糖化菌生长而成的糖化剂2.8 酵母:以薯干、玉米或废蜜等糖化液为主要原料,在液态条件下,培养纯种酵母菌生长而成的发酵剂。2.9 固态法:在固态条件下配料、糊化、糖化、发酵、蒸馏的白酒生产工艺2.1 0 液态法 在液态条件下配料、糊化、糖化、发酵、蒸馏
3、的白酒生产工艺。2.1 1 清蒸除杂 在常压条件下,用蒸气排除原材料中的不正常的气味。2.1 2 加浆 加水调整白酒酒度的过程。2.1 3 勾兑:将有差异的合格酒,互相掺混,达到统一标准基础酒的过程2.1 4 调味:在合格的基础酒中调入适量调味酒的过程3 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蔽的卫生3 门采购3.1.1 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3.1.2 原料必须是含有淀粉或糖的物质。辅料(填充料)必须是农作物脱粒后的或粮食加工后的物质3.1.3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千燥、洁净 对夹杂物较多和水分超标的原材料经过筛选或分级千燥处理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工厂应拒收。3.1.4 食品添
4、加剂: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3.2 运输3.2.1 用于包装、盛放原材料的包装袋、容器必须无毒、干燥、洁净。3.2.2 运输工具应干燥、洁净。不得将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与原材料混装混运,防止造成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 9 8 8 一 0 4 一 1 4 批准1 9 8 9 一 0 1 一 0 1 实施GB 8 951一 883.3 贮藏3.3.1 原材料应贮藏在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的仓库内。原材料的水分必须控制在1 4%以下 同一库内的不同原材料应分别存放,避免混杂.3.3.2 原材料存放在室外场地时,场地必须高于地面,干燥,并
5、有(原料必须有)防雨设施和防止霉烂变质措施3.3.3 对局部发热霉变或含土杂物较多的原材料.必须及时分离,筛选处理。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4.1 选址 白酒厂必须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和其他危及白酒安全卫生的物质的地区。4.2 厂区和道路 厂区应绿化 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应平坦,无积水.厂区应有足够的排水系统。4.3 厂房与设施4.3.1 微生物培养车间(室)4.3.1 门无菌室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无菌操作的工艺技术要求。室内必须设有带缓冲间的小无菌室,并有完好的消毒设施。缓冲间的门与无菌室的门不应直接相
6、对,至少成9 0 0,避免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无菌室4.3.1.2 曲种室、熬曲车间、液体曲车间、酒母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培养纯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的工艺技术要求;地面、墙壁应采用防渗材料,便于清洗、消毒、灭菌。4.3.1.3 大曲、小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培养酿酒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的工艺技术要求;门窗结构应便于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车3.2 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车间内的除尘设施应使室内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车3.3 制酒车间4.3.3.1 固态法白酒
7、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固态条件下配料、糊化、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汽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屯 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发酵室应有通风和温控设施。发酵窖、池、缸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清香型白酒的发酵池必须有畅通的控浆水道。4.3.3.2 液体法白 酒车间应能满足液体条件下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发酵室必须与其他工作室分开,并有良好的调温设施;地面、墙壁应采用防渗材料,便于清洗、消毒灭菌东3.4 酒库 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室内酒精浓度必须符合T J 3 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4.3.
8、5 包装车间4.3.5.1 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4.3.5.2 包装车间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酒室应与洗瓶室、外包装室分开。本3.6 成品库 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4.4 卫生设施GB 8951 一 8 8本本1 供水系统4.4.1.1 生产用水: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如需配备贮水设施.应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水质必须符合G B 5 7 4 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的规定。4.4.1.2 蒸汽用水:直接用于蒸煮原材料、蒸馏白酒的蒸汽用水不得含有影响人体健康和污染白酒的物质4.4,1.3 非饮
9、用水:不与白酒接触的蒸汽用水、冷却用水、消防用水必须用单独管道输送,决不能与生产(饮用)水系统交叉连接,并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别。4.4.2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工厂必须设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该系统应经常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 S d 4 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的规定。4.4.3 更衣室 工r 一 必须设有与生产车间人数相适应并与生产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4.4.4 洗手消毒设施 无菌室内及进口处、纯种微生物培养车间(室)进口处必须设有方便的、不用手开关的冷、热水洗手设施和供洗手用的清洗荆,消毒剂。包装车间的适当位置应设有方便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的下水管应经反水弯
10、引入排水管,废水不得外溢,以防止污染环境。4.4.5 厕所、浴室 厂内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灯光明亮、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气味的厕所及淋浴室;门窗不得直接开向生产车间。厕所内必须安装纱窗、纱门;地面平整,便于清洗、消毒.坑式厕所必须远离白酒生产车间2 5 m以外;粪坑须采用防渗材料建造。4.4.6 照明 工厂应有充足的自 然照明和人工照明,厂房内照明灯具的光泽、亮度应能满足工作场所和操作人员正常工作的需要 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4.4.7 酒糟存放设施 应设有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销售设施。4.4.8 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 应在远离生产车间
11、的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结构严密,能防止害虫侵人,避免废弃物污染成品、饮用水、设备、道路。4.5 设备和工器具4.51 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 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4.52 所有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固定设备的安装位置,都应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45,3 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搪度计、酒度计、压力表等.4.6 供汽 在蒸料、蒸煮、糖化、蒸酒、加热杀菌期间,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
12、,保证有足够的蒸汽供应,5 工厂的卫生管理5.1措施 工厂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订卫生实施细则。5.11512 工厂和车间都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按规定的权限和责任,负责监督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5,2 维修、保养C8 8951 一 88 厂房、设备、供水、供汽系统、排水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 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检修5.3 清洗、消毒53.1 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除工作场地的酒糟、废弃物、垃圾等物。地面、墙壁、设备、管道、控浆水道、排水沟应彻底清洗或消毒。53.2 更衣室、厕所和浴室应经常清扫、清洗或消毒,保持清洁。
13、54 废弃物处理5.4.1 厂区内霉烂变质的酒糟、辅料和垃圾必须在2 4 小时内清除出厂,厂房通道和周围场地不得堆放杂物和废弃物。5.5 除虫灭害 厂区周围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孽生。56 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 工厂必须设置专用的库房、箱柜,存放杀虫剂和一切有害、有毒物品,这些物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有毒标记。工厂应制订各种危险品的使用规则。使用危险品须经专门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指定的专门人员的严格监督下使用,严防污染原料、半成品、成品。5.7 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6 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6.1 卫生教育 工厂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食
14、品卫生法”及本规范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实现卫生培训制度化、规范化。6.2 健康检查 白酒生产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白酒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工厂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6.3 健康要求 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白酒生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4 个人卫生6.4.1 生产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特定的工艺卫生要求,穿戴无菌、洁净的工作衣、帽、鞋、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培菌、
15、曲种操作人员不准穿戴工作衣、帽、鞋进人非工作场所6A.2 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6.4.3 严禁一切人员在厂区、车间内吸烟和随地涕吐。6.5 非生产人员 非生产人员经获准进入生产车间(室)时必须遵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了 白酒生产过程中的卫生7.1 原材料 投产的原材料必须符合3.t 的规定 所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筛选和清蒸除杂处理。经处理仍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严禁使用在酿造过程中不能去除对人体有毒、有害、含土杂物较多的原材料制酒了,2 纯种微生物糖化发酵剂的制作72.1 培菌T.、曲种室、纯种微生物的制曲车间、酒母车间,必须按规定定期冲洗、消毒、
16、灭菌 所有培养器皿、培养容器、设备、工器具、培养物质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灭菌。GB 8951 一 8 8了.2.2 菌种保藏 菌种保藏应满足低温、干燥和缺氧的条件。了.2.3 培菌7.2.3.1 接种操作必须保证在无菌条件下进行。7.2.3.2 使用新菌种制酒时,必须经卫生部门鉴定,证明不产毒,方可投入生产。7.2.3.3 已退化、变异、污染的菌种,必须进行分离、复壮或购置新菌种,保证菌种优良、健壮7.2.4 曲种 曲种操作必须保证在无菌条件下进行。不同曲种应在不同的曲种室内培养,防止相互污染 根据菌种培养的特定J 二 艺要求,必须严格控制曲种室的培养温度和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的环境中生长、繁殖。了 2 5 献曲 数曲培养应保证在无污染的条件下进行。其他要求同7.2.4.了2.6 液体曲、酒母 液体曲、酒母的传代、扩大接种操作必须防止杂菌污染,并严格控制培养温度,保证纯种微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长、繁殖7.3 多种微生物糖化发酵剂的制作不3.1 大曲、小曲的加工操作场地、设备、工器具和培养室,在使用前必须按特定工艺要求进行清理。7.3.2 大曲、小曲必须按特定工艺技术要求配料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