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330.7-2008前言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目前分为14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第3部分:无猪水泡病区;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一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第7部分:无牛瘟区;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第11部分:无小反刍兽疫区;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本部分为GB/T22330的第7部分.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动物防疫标推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荣、黄保续、杨承谕、蔡丽娟、王树双、于丽萍。GB/T22330.7一20086.2.4所有怀疑为牛瘟的临床证据都应通过田间和实验室方法(包括血清学评价)加以调查,以排除凝似牛瘟的诊断。6.2.5具有正在实施的有效措施,足以防止本病的重新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