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婴幼儿 辅助食品 骨泥S u p p l e m e n t a r y f o o d s f o r i n f a n t s a n d y o u n g c 址I d r e oUDC 6 1 a.丝GB l o r f e-4 旧-B o n e p a s t e本标准参照采用F A O/WH O食品法规委员会(C A C)CO D E X S T A N 7 3-1 9 8 1 婴幼儿食品罐头标准。1 主厄内容与适用范囤 本标准规定了 骨泥的技术要求试脸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猪骨为原料加少最白砂糖(或葡萄搪)
2、经加工制成适于4 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的骨泥。2 引用标准 G B 4 7 8 9.2 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检验 G B 5 0 0 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 5 0 0 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 B 5 0 0 9.1 1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 G B 5 0 0 9.1 2 食品中铅侧定方法 G B 5 0 0 9.1 3 食品中铜测定方法 G B 5 0 0 9.1 6 食品中锡测定方法 G B 5 0 0 9.1 7 食品中总汞*9 定方法 G B 7 7 1 8 食 品标签通用标准 Q B 2 2 0 动头食品试验方法 QB 8 6 9 婴儿食品营养及卫生标
3、准:一;术语 “婴儿”指年龄在1 2 个月以内的小儿。“幼儿”指年龄在 1一3周岁的小儿。:一;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见附录A(补充件)。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的一 此一 3 1 批准1 9 9 0一 0 1 一 0 1 实施GB 1 0 7 7 8-8 8表 1色泽呈浅棕褐色或灰白色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之滋味及气味,无焦糊味及其他异味组织,形态 组织 均匀 细 腻,呈 泥糊状。食 之无 骨质徽 拉感,开 抽后 允许有少 量析水现象4.3 营养成分及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表 2钙,m g/l 0 0 g3 0 0蛋白质。%3脂肪不超过产品蛋白质的实际含最净
4、重公差,%士5,每批平均重量不低于净重干燎物,%3 2总钠盈,%0 24.4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 规定。表 3锡(以 Sn 计),mg/k g 2 0 0铜(以 Cu 计),mg/k g喊 5铅(以 Pb 计),mg/k g0.5砷(以 As 计),mg/k g0.5永(以 Hg 计),mg/k g成0.0 2微生物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4.5 产品不得使用味精、香辛料、防腐剂。4.6 样品缺陷分类按表4 规定。表 4严宜缺陷有异味存在有害杂质主要缺陷有一般杂质钙含量达不到标准规定蛋白质达不到标准规定般缺陷色泽不正常(有异色)净重超过公差允许值脂肪含最超过标准1%以上总钠呈超过
5、标准规定有黑斑点或锅垢碎屑之类拉子严重析水I o nGB 1 6 T T 6-的石 试验方法,.1 感官检 查 .4 Q B 2 2 0 之二“感官检验”方 法检 验,缺陷品按表4分 类。与.2 营养成分及理化检验5.2.1 钙:按QB 8 6 9 中 3.2 7 钙测定法(高锰酸钾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 分类。与,2.2 蛋白质:V G B 5 0 0 9.5 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与.2.3 脂肪:按G B 5 0 0 9.6 检验,缺陷品按 表4分类。5.2.4 净重公差:按Q B 2 2 0 之三“物理检脸”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5 干燥物:按 Q B 2 2 0 之四“
6、化学检验”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 分类。肠.2,.总钠量:按QB 2 2 0 中“抓化钠测定”检验。以总钠计,缺陷品按表4分类。5.3 卫生检验5.3.1 砷:按G B 5 0 0 9.1 1 检验。5.3.2 铅:按G B 5 0 0 9.1 2 检验。肠.3.吕 铜:按G B 5 0 0 9.1 3 检验。5.3.4 锡:按 G B 5 0 0 9.1 6 检验。5.8.总汞:按G B 5 0 0 9.1 7 检脸。5.岛 二微生物检验 按G B 4 7 8 9.2 6 检脸。二 1检验坦 叼 以每班所 生产的同 一知 格产品为一批,班产 不足1 0 0 0魄(瓶、袋)时,也可将同一-视格的
7、产品合并为一批。6.2 每 一批产品随机 抽取样品,产量不足1 0 0 0 0 施(瓶、袋),取样品 3(*(瓶、袋),1 0 0 0 0幼(瓶 袋)以上(含1 0 0 0 0 峨)取样6 罐(瓶、袋)作检验。6.吕6.46.4.16.4.2 二 b。产 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技 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i ft,检 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为感 官、净重公差、干燥物、蛋白质、钙、脂肪、总钠最和微生物指标8 个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产 品应判为不合格品任一微生 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者,有严重缺陷。GB 1 0 7 7 8-的 c.2/3 样品数有主要缺陷。6.4.3 不足2/3 样
8、品数有主要缺陷,可加倍抽样复验,复 验仍 有主要 缺陷,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品。6.4.4 2/3 或2/3 以 上 样 品 数 有一 般 缺 陷,可 加 倍 抽 样 复 验,复 验仍 有1/3 样 品 数 有 一 般 缺 陷,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 型式检验6.5.1 产品 生产周 期超过3 个月者,本检验每3 个月迸 行一次,不足3 个月者 每 周期进行一次,有 下列情况之 一 时,亦应进行:.。七.c.6.5.2更改主要原料。更改关键_ 工 艺,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 除了交收的检验项目 外,还检验重金属含量。任 一 重金属含量超过规定的产品应为不合格
9、品。二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或委 托法定仲裁单位复 验不合格项目,以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了 标志、包装、运翰、贮存7.1 标志7.1.1 产 品所含主 要营养成分应 标明。7.1.2 标签士 应表明“无味精、香辛料、防腐剂”。7.1.3 标签上应表明适于食用的婴幼儿年(月)龄期及食用方法。7.1.4 每个容器上必 须打印永久性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日 期。7.1.5 标签上 不得 写有任何有关疗效及广告宣传文字。7.1.67.27.2.17.2.27.之.盆7.3了.3。1升降。其他应符合 C B 7 7 1 8 规定。包装包装容器应能保证 食品卫生和食品的其他质量。马
10、口 铁雄、玻璃瓶或复合软包装表面须I n 洁,无损伤、变形,封口完蔡,密封良好。外包装必须牢固,捆扎结实,正常运输中不易松散。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长途运输的车、船必须遮盖,温度应控制在1 一3 8 之间,避免罗 麒 长7.3.2 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 遇特殊情7h ,必须用不透水的防雨布遮盖。7.3.3 搬运巾必须轻拿轻放。7.4 贮存1.4.1 保管库温度在2 0 左右为宜,通风良 好,相对 湿度一 般不高于 8 0 0 0 0免温度骤然升降。勿使产品受热受冻,并避7.4.2 成品贮运过程中和有害物质等放在一起。,不 得接触和靠 近潮湿、有腐烂性或易于 发潮的货物,不得与有毒的化
11、学药品7.4.3产品保质期一年。G B 1 0 7 7 8 一朋 附录A原料要求 (补充件)A1 猪骨 猪骨采用来自非疫区,宰前宰后经兽医检验并 附有合格证书健康良好的猪只经加工处理干净的 软骨、板筋、护膝等。A 2 1 砂搪 洁白千燥,有光泽,纯度9 9.5 以上,其他技术指标符合 G B 3 1 7 白 砂糖之一级品规定。A8 葡萄糖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或颗拉性粉末;无臭,味甜。其他理化指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 “葡萄糖”的规定。A4 玉米淀粉 呈自色,无异 味,无砂齿,无杂质,水分小于1 4,00,酸度(0 T)小于2 0,细度:1 0。目筛通过率大 F-9 9 1/1,二氧化硫含量小于3 0 mg/k g,蛋白质不大 于。.5%。附加说明:本 t 1 准 由 中 华 人 民 i t!和 国 轻 工业 部、卫 生 部 提 出。木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本标 准由北冰洋食品公司、成都罐头食品厂、负贵起草。本标准主 要起草人杨锐群、李素华、t l xA i-卫生 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 术归口。中 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卫生研究所大安罐头厂康伯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