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2 7.0 6 0.3 0;1 3.0 6 0.2 5F 0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1 6 8 1 1-2 0 0 5代 替 GB/T 1 6 8 1 1-1 9 9 7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R u n n i n g r e s u l t a n d t h e m o n i t o r i n g a n d t e s t i n gf o r i n d u s t r i a l b o i l e r s w a t e r-t r e a t me n t e q u i p me n t2 0 0 5-0 5-2 5 发
2、布2 0 0 5-1 1-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GB/T 1 6 8 1 1-2 0 0 5目次前言 、I1 范 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分类 ,I4 运行效果 ,15 运行效果监测 26 运行效果评价 、。一 7附录 A(规范性附录)工业锅炉水质监测报告 ,8附录B(规范性附录)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经济运行效果监测报告 9附录C(规范性附录)锅炉水“固氯比”测算方法 ,1 0表1 离 子 交 换 设 施 经 济运 行 合 格 指 标 ,”“”1表 2 锅内加药水处理经济运行合格指标 2表 3 采用锅外物理、
3、化学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 3表 4 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 、4表 5 热水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锅内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 4GB/T 1 6 81 1-2 0 0 5月 U舀 本标准代替 G B/T 1 6 8 1 1-1 9 9 7 低压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本标准与 G B/T 1 6 8 1 1-1 9 9 7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名称修订为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范围中扩大到汽水两用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对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作限定,扩大到 常压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1 9 9 7 年版的第 1 章;本版的第 1 章);取消第 3
4、章总则(1 9 9 7 年版的第 3 章);一 一 表 1 项目栏离子交换树脂中的利用率、工作交换容量、清洗水耗量的合格指标均以顺流再生、逆流再生分别进行规定,并对合格指标进行修订(1 9 9 7 年版的 5.2;本版的4.2);去掉原版 5.3 条(1 9 9 7年版的第 5 章);对表2项目、合格指标进行修订(1 9 9 7 年版的5.4;本版的4.3);原表3水质监测表 I 注解 2改为附录 C(规范性附录)锅炉水“固氯比”测算方法。去掉原版 6.2.2.2.2 e 条(1 9 9 7 年版的 6.2.2.2.2;本版的附录 C);调整水质监测表(1 9 9 7 年版的6.2.2.2.2
5、;本版的 5.2.1);运行效果评价(1 9 9 7 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 6章)。本标准是 GB 1 5 7 6-2 0 0 1 工业锅炉水质 的相关标准。本标准附录 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 C 2 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安能源研究会、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协会、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起草。西安兰环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显真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秦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光兆实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柴隆漠、贾铁鹰、葛升群、赵国凌、曾梅、王雅珍、刘宽云、张英毅。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
6、9 9 7年6月。GB/T 1 6 8 1 1-2 0 0 5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及对其监测与评价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 2.5MP 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常压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7、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 5 7 6 工业锅炉水质分类工业锅炉水处理方式分为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锅内加药水处理。1 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设施包括:a)预处理设施;b)离子交换设施;c)除氧设施。2 锅内加药水处理及设施包括:a)水处理药剂(缓蚀剂、防垢剂、防腐阻垢剂);b)药剂投放设施。3段主运行效果 运行效果应先检查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水质监测记录,锅炉水质必须符合GB 1 5 7 6的规定。离子交换设施经济运行效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离子交换设施经济运行合格指标44142项目合格指标.离子交换树月 旨利用率 p/顺 流 再 生 5 5逆 流 再 生 8 0工作交换容量E/(m
8、o l/m)顺 流 再 生 1 0 0 0逆 流 再 生)1 0 0 0清洗水耗量e s/(m /m)顺 流 再 生簇 4.5逆 流 再 生(4.0年耗率R s/%固定床 5流 动 床 1 5GB/T 1 6 81 1-2 0 0 5表 1(续)项目合格指标再 亡生剂盐耗量 K,/(g/m.1)顺 流 再 生镇 1 4 5逆 流 再 生夏 1 0 0 酸 耗 量K s 八8/mo pH Cl顺 流 再 生镇 8 0逆 流 再 生蕊 6 0H,S 04顺 流 再 生镇 1 3 0逆流再生蕊 8 5 仅适用于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b 本单位表示每立方米树脂消耗多少立方米水 浮动床、流动床的再生剂耗
9、量应按逆流再生合格指标d 物质的量(n)均以 一价离子为基本单元4.3 锅内加药水处理的药剂投放设施运行效果应能保证药剂合理、有效地投放,其经济运行效果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 2 锅内加药水处理经济运行合格指标项目合格指标缓蚀剂的缓蚀率RH/%)9 8防垢剂的阻垢率Ri/%妻 8 5年结垢厚度/m m蕊 0.55 运行效 果监测5.1 监测单位及监测单位的监测期5.1.1 锅炉水质监测应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授权并经相关认证认可机构对其检测能力资质认证认可的锅炉水质检测单位进行。5.1.2 季节性运行的水处理设施,每个运行期应监测 1-2次。5.1.3 长年运行的水处理设施,每季度应监测一次。5.
10、2 锅炉水质的监测项目及锅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测间隔期和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经济运行的监测项 目5.2.1 锅炉水质监测项目及锅炉使用单位的日 常监测间隔期 锅炉水质的监测项目及锅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测间隔期按表 3、表 4、表 5 的规定执行。5.2.2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经济运行的监测项 目5.2.2.1 离子交换设施经济运行监测项目:a)树脂利用率;b)树脂工作交换容量;c)树脂清洗水耗量;d)树脂年耗率;e)再生剂耗量。5.2.2.2 锅内加药水处理设施经济运行监测项目:a)缓蚀剂的缓蚀率;2GB/T 1 6 8 1 1-2 0 0 5防垢剂的阻垢率;年结垢厚度。b)c)5.3 监测方法5.
11、3.1 监测时间与监测仪器5.3.1.1 监测工作应在正常运行达到稳定工况时进行。5.3.1.2 监测所用仪器应能满足监测项目的要求。仪器必须完好,并在法定部门的检定校核周期内。5.3.2 锅炉水质监测方法5.3.2.1 锅炉使用单位应按表3、表 4、表 5的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并做记录,记录应完整。5.3.2.2 锅炉水质的检测方法按 G B 1 5 7 6的规定进行。5.3.2.3 锅炉水质监测要求 依据本标准第3章分类中所表述的锅炉水处理方式分为:a)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时,水质监测应符合表 3的规定;表 3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监测项目监 测期 次给
12、水监测锅水监测额 定 蒸 汽 压 力p/MP ap 1.01.0 p。簇 1.61.6 p 2.5p 1.01.O p 1.61.6 白 2.5指标d次 数指 标次 数指 标次 数指 标次数指 标次 数指 标次 数悬浮物量/(mg/L)每季 51 51-2 5)2总硬度,/(-I/L)每 班成 0.0 31 0.0 31-2镇0.0 3)2总碱度“/(m m o I/L)无 过 热 器每 班1116-2 61-26-2 426-1 6)2有 过 热 器每 班111簇 1 422p H值(2 5 C)每班 7171-2 7)21 0-1 2 1-2 1 0-1 221 0-1 2 2溶解氧量/(
13、mg/L)每班续 0.12 2溶 解 固 形 物量/(mg/1)无 过 热 器每季 4 00 01 3 5 0 C 1-2 2有 过 热 器每 季 3 0 0 C 1-2 2S 0,-含量/(mg/L)每 周1 0-3 011 0-3 01P O;一含量/(.g/L)每 周1 0-3 0 1 一 2 1 03 0)2相 对 碱 度A X N a O H IW IM ID ift)每 季 0.21-2 0.2妻2含油量/(m g/L)每 周簇 21(21(2含铁量/(m g/L)每 周续 0.3I 额定蒸发量不大于 2 t/h且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 1.0 MP a 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
14、 内加药水 处理时,水 质监测应符合表 4的规定。GB/T 1 6 81 1-2 0 0 5表 4 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监测项目监 测 期给水锅水合格指标监 测 次 数合 格 指 标监测次数悬浮物量/(mg/L)每 季 2 0I总硬度/(mm o l/L)每 班 41总碱度八mm o l/L)每 班8-2 61-2p H值(2 5 C)每 班)711 0-1 21-2溶解固形物量八mg/L)每 季 5 0 0 01氯离子含量/(m g/L)每 班11 根据“固叙比”测算,具体方法按附录Co。)热水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锅内加药水处理时,水质监测应符合表 5的规定。表 5 热水
15、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锅内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表监测项目监 测 期锅内加药水处理锅外物理、化学处理给水锅水给水锅水合 格指 标监 测次 数合格指 标监 测次 数合格指 标监 侧次 数合格指 标监 测次致悬浮物量/(m g/L)每 季 2 01 51总硬度/(m mo l/I)每 班 61 0.61p H值(2 5 C)每 班)711 01 21 一 2)711 0-1 21 一 2溶解氧量/(m g/I)每 周镇 0.1 11含油量八m g/L)每 周 210.1 m g/L时,添加防腐阻垢剂可抑制氧对金属的腐蚀 d)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监测应符合同参数锅炉的水质监测要求。e)直流
16、(贯流)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时,其水质监测按表 3执行。f)溶解固形物的分析采用氯离子控制法时,该项指标的测算可通过“固氯比”的测算间接得到。“固氯比”的测算按附录C进行。5.3.2.4 锅炉水质监测报告 锅炉水质监测报告按附录 A.5.3.3 离子交换设施经济运行效果监测方法5.3.3.1 树脂利用率 树脂利用率按式(1)计算:义 1 0 0.O.(1)A一EQ一R(一W 一一 刀于 式中:0 一 树脂利用率,用(%)表示;Q 周期制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3);A 原水中被处理离子的加权平均浓度,如软化时,A=Y D,单位为毫摩尔每升(mmo l/L);W。设备中树脂的填装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a);E Q 树脂中的全交换容量,单位为摩尔每立方米(mo l/m3);Y D硬度。G B/T 1 6 8 1 1-2 0 0 55.3.3.2 树脂工作交换容it 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按式(2)计算:(H一 Hc)Q Va(2)式 中:E 树脂工作交换容量,单位为摩尔每立方米(m o l/m);H原水硬度,单位为毫摩尔每升(mmo l/L);He 软化水残留硬度,单位为毫摩尔每升(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