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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3 017-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米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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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S 53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 53/ 0172014鲜米线2014 - 12 - 22发布2015 - 01 - 01实施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DBS 53/ 0172014前言本标准代替DB 53/ 228-2007鲜米线。本标准与DB 53/ 228-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取消了即食型与非即食型的分型;取消了熟短条率和熟粘条率指标;修改无机砷为总砷;修改汞为总汞;修改了铅、镉指标;增加了铬指标;增加了霉菌指标;取消了志贺氏菌指标;修改了标志、包装的有关内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 53/ 228-2007。4鲜米

2、线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鲜米线。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鲜米线以大米为原料,经过浸泡、磨浆、发酵(或不发酵)、浆料蒸煮、成型、冷却和包装等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鲜粮制品。3.2 酸浆米线以大米为原料,在30 40 水温下浸泡24 h,经自然发酵、磨浆、压浆、制粒、蒸粒、挤压成型、水煮、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鲜米线。3.3 干浆米线以大米为原料,常温下浸泡(3 h6 h),经磨粉、拌面、自熟机挤

3、压成型后,再经晾晒12 h(米线老化过程)、水煮、冷却,清洗整理等加工工艺而成的鲜米线。3.4 水米线以大米为原料,常温下浸泡(3 h6 h),经磨浆、压浆、制粒、蒸粒、挤压成型、水煮、冷却、漂洗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鲜米线。4 产品分类鲜米线按照生产加工工艺不同分为:酸浆米线、干浆米线、水米线。5 技术要求5.1 原料要求5.1.1 大米: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5.1.2 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1.3 不得使用回收米线作为加工原料。5.1.4 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如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焦磷酸钠等),禁止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辅料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甲醛等。5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具有近似所用原料大米的自然色泽。取样品200 g 放入白瓷盘中,通过目视、鼻嗅、口尝。气味、滋味具有该类鲜米线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不粘牙、入口滑嫩。形 态柔韧,具有弹性,线条状,粗细基本均匀。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酸浆米线干浆米线水米线水分,g/100g 75.070.080.0GB 5009.3酸度(以乳酸计),g/100g 1.00.050.1GB/T 12456总砷(以As计),mg/kg 0.2GB/T 5009.11铅(以Pb计),mg

5、/kg 0.1GB 5009.12总汞(以Hg计),mg/kg 0.01GB/T 5009.17镉(以Cd计),mg/kg 0.1GB/T 5009.15铬(以Cr计),mg/kg 0.5GB/T 5009.123黄曲霉毒素B1,g/kg 5.0GB/T 189795.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第二法沙门氏菌500/25 gGB 4789.4菌落总数 80 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 23GB 4789.3第一法霉菌 150GB 4

6、789.15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5.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相同产品类型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5 000 g样品,其中2 500 g作为检验样品,另外2 500 g作为备样,样品应在保质期内送检。6.3 出厂检验产品须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为标签、标识、感官要求、水分、酸度、净含量。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

7、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 产品的主要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国家进行监督检验时。6.5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微生物限量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进行复检;其它指标若有不合格时,可对备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用于鲜米线包装的材料或容器,其材质应稳定、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7.3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密闭,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7.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防蝇、防鼠设施的库房内。堆放时应离地、离墙20 cm以上。7.5 保质期产品常温下保质期为24 h,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为72 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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