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HHSP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HSP 0001S-2020方便粥2020 -08-06发布2020- 09-06实施贵阳观山湖区恒华食品厂发布Q/HHSP 0001S-2020 前言本标准依据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起草。本标准由贵阳观山湖区恒华食品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贵阳观山湖区恒华食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艾火胜。IQ/HHSP 0001S-2020 方便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贵阳观山湖区恒华食品厂生产的方便粥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贵阳观山湖区恒华食品厂生产的以大米、黑米、小米
2、、麦仁、甜玉米、南瓜、银耳、糯米、玉米粉、绿豆、红豆、花生仁、荞麦、紫米、黑豆、大豆、红枣、百合、山药、胡萝卜、白砂糖、食用盐中的几种为原料,添加或者不添加卡拉胶、琼脂、黄原胶、海藻酸钠、瓜尔胶、蔗糖脂肪酸酯、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等食用添加剂,经淘洗、混合、灌装、密封、蒸煮杀菌、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方便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
3、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886.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GB 1886.2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T 317 白砂糖GB 1352 大豆GB 1353 玉米GB/T 1354 大米GB/T 1532 花生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
4、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 食品
5、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58 荞麦GB/T 10462 绿豆GB/T 10463 玉米粉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1766 小米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G
6、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NY/T 493 胡萝卜NY/T 599 红小豆NY/T 747 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NY/T 832 黑米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本产品按照原辅料的不同分为:八宝粥、黑米粥、银耳羹、小米粥、南瓜粥、小米绿豆百合粥、小米红豆百合粥、红枣银耳粥、绿豆麦仁粥、黑豆麦仁粥、玉米南瓜粥、荞麦山药粥、粗粮粥等。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和GB 13104的规定。4.1.3
7、大米、糯米、紫米应符合GB 1354的规定。4.1.4 黑米应符合NY/T 832的规定。4.1.5 小米应符合GB/T 11766的规定。4.1.6 玉米粒应符合GB 1353的规定。4.1.7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4.1.8 绿豆 应符合GB/T 10462的规定。4.1.9 红小豆应符合NY/T 599的规定。4.1.10 花生仁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4.1.11 荞麦 应符合GB/T 10458的规定。4.1.12 大豆、黑豆 应符合GB 1353的规定。4.1.13 红枣 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4.1.14 银耳 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4
8、.1.15 胡萝卜 应符合NY/T 493的规定。4.1.16 食用盐 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4.1.17 麦仁应符合GB 2715、GB 2761的规定。4.1.18 南瓜 应符合NY/T 747的规定。4.1.19 山药、百合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4.2 食品添加剂4.2.1 卡拉胶应符合GB 1886.169的规定。4.2.2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2.3 琼脂 应符合GB 1886.239的规定。4.2.4 黄原胶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4.2.5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应符合GB 1886.243的规定。4.2.6 瓜尔胶应符合GB
9、 28403的规定。4.2.7 蔗糖脂肪酸酯应符合GB 1886.27的规定。4.2.8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4.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色泽正常。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随机抽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容器中,在自然光、无异味处,目测其色泽。嗅其气味,观察组织形态和杂质,并品尝其滋味。组织状态呈粘稠液体状、无结块、允许有轻微沉淀滋味及气味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4 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固形物含量/%八宝粥其他55.035.0GB/T 10786铅(以Pb
10、计)/(mg/kg)0.48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ug/kg)5.0GB 5009.22总糖(以蔗糖计)/%1.0GB 5009.8三氯蔗糖/(g/kg)0.6GB 222554.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1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1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2103GB 4789.10第二法沙门氏菌500/25g- GB 4789.4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6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
1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检验。4.7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8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9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 以同一班次投料生产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 应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0杯样品。将样品分作2份,其中7杯作检验样品,3杯作备检样品。5.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经本公司检验部门出厂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标志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4.3-4.8的全部内容。型
12、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 原料产地或关键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连续停产三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5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其余指标有不符合项时,可对该批次备检样品进行不符合项的复检,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标签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的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6.2.1 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丙烯塑料杯或复合熟料袋,材质应GB 9688的规定。6.2.2 产品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2.3 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封口牢固。6.3 运输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合装运。6.3.2 搬动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仍摔,撞击、挤压。6.4 贮存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存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