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CS 0001S-2015贵州兴仁聚丰薏苡有限公司 发布2020-11-20实施2020-11-15发布薏苡仁制品Q/JFYY 0001S-2020Q/JFYY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ICS 67.060X 101Q/JFYY 0001S-2020前 言本文件依据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贵州兴仁聚丰薏苡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由贵州贵州兴仁聚丰薏苡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文达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大富、谢君丽、邓瑞丽、夏召和、文达顺。I薏苡仁制品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薏苡仁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等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
2、、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3.13.4定义产品的生产、贸易和质量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3、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4、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沙量测定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4 谷物碾磨制品 脂肪酸值的测定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 2320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普法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
5、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2715规定的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文件。3.1 精制薏仁米以人工种植薏苡仁谷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抛光、精选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整粒薏苡仁制品3.2 黄皮薏仁米薏苡仁谷脱壳后,未经精碾仍保留其黄皮(种皮)的整粒薏苡仁糙米。3.3 薏苡仁瓣米非整粒薏苡仁制品。3.4 薏苡仁粉以精选薏苡仁米或薏苡仁瓣米为原料,经粉碎、研磨等加工工艺制品的粉状产品。3.5 不完善粒受损失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3.5.1 虫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3.5.2 病斑粒粒面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3.6 杂质泥土、沙石、金属、异种粮粒、无食用价值的薏苡仁粒、薏苡壳(含未脱
6、落的薏苡壳)及其他杂质。4 产品分类4.1 分类按薏苡仁制品产品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精制薏仁米、黄皮薏仁米、薏苡仁瓣米和薏苡仁粉四类。4.2 等级精制薏苡仁制品和黄皮薏苡仁制品按产品的加工精度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等级。5 要求5.1 原料薏苡仁谷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籽粒饱满、成熟、无生芽粒、无霉变粒。5.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精制薏仁米黄皮薏仁米薏苡仁瓣米薏苡仁粉色泽表面为乳白色,光滑,偶有残存的黄褐色种皮表面为黄褐色种皮表面为乳白色 或黄褐色呈白色或灰白色GB/T 5492组织形态呈宽卵形或
7、长椭圆形,腹面有一条较宽而深的纵沟。 干燥,无虫蛀粒、无病斑粒呈非整粒状, 干燥,无虫蛀呈均匀粉状,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气味、滋味具有薏苡仁制品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5.4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质量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精制薏苡米、黄皮薏苡米薏苡仁瓣米薏苡仁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不完善粒/(%) 1.02.04.06.0GB/T 5494瓣米率/(%) 1.02.05.0 8.0称取除去杂质的试样50 g,检出非整粒薏苡仁米称重 M(g),按下式计算瓣米率X(%): MX -100% 50霉变粒/(%) 1.0按 GB/T 5494 中不完善粒检验的规定,挑拣出霉变粒,进行称量、计
8、算含量水分/(%) 13.514.5GB 5009.3杂质/(%) 0.5GB/T 5494灰分(以干物质计)/(%) 2.0GB 5009.4含砂量/(%) 0.02GB/T 5508磁性金属物含量/(g/kg) 0.003GB/T 5509粗细度(100目筛通过率)/(%) 98.0GB/T 5507脂肪酸值/(mgKOH/kg) 110GB/T 156845.5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 0.2GB 5009.12镉(以Cd计)/(mg/kg) 0.1GB 5009.15总汞(以Hg计)/(mg/kg) 0.02GB 500
9、9.17总砷(以As计)/(mg/kg) 0.4GB 5009.11铬(以Cr计)/(mg/kg) 1.0GB 5009.123苯并a芘/(ug/kg) 5.0GB 5009.27黄曲霉毒素B1/(ug/kg) 4.0GB 5009.22赭曲霉毒素A/(ug/kg) 4.0GB 5009.965.6 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农药最大残留量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六六六/(mg/kg) 0.04GB/T 5009.19滴滴涕/(mg/kg) 0.04甲基毒死蜱/(mg/kg) 4GB 23200.9溴氰菊酯/(mg/kg) 0.45.7 食品添加剂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非食用
10、物质。5.8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5.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规范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按GB/T 5491的规定进行。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有:感官要求、水分、不完善粒、瓣米率、杂质、霉变粒、灰分、净含量。产品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5.35.8的全部要求及标识。有下列
11、情况之一,亦应进行:a)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回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差异时;d)国家市场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品。否则,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符合项的检验,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标识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图示标识应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封口严密,外观整洁美观,包装牢固,不得破损。包装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7.3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4 贮存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场所,不应与有毒物质或含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