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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KLZ 0001 S-2020 贵州旦旦酒(其他蒸馏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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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QKLZ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QKLZ 0001S2020 贵州旦旦酒 (其他蒸馏酒) 20201015发布 20201015实施贵州箐口老寨酒业有限公司 发布 Q/QKLZ 0001S2020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本标准由贵州箐口老寨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箐口老寨酒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星。 Q/QKLZ 0001S2020 贵州旦旦酒 (其他蒸馏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贵州旦旦酒(其他蒸馏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薯类物质、高粱或水果为原料

2、,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陈酿、过滤、勾调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其他蒸馏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 高粱GB/T

3、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生产用的薯类物质和水果应新鲜,无破损,不得有霉烂、变质现象。3.1.2 高粱应符合GB/T 8231的规定。3.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4 食品加工用酵母应符合GB/T 2088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Q/QKLZ 0001S2020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泽棕黄

4、色或浅棕黄色组织状态澄清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气味、滋味香气协调,口感醇和,酒体丰满,无杂味风格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3.3 理化卫生指标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卫生指标项 目指 标酒精度(20),% vol2065铅(以Pb计),mg/kg0.2甲醇,g/L100 %(V/V)乙醇2.0氰化物(以HCN计),mg/L7.5注:1.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 2.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 %vol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按GB/T 10

5、345规定的方法进行。4.2 理化卫生检验4.2.1 酒精度的测定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进行。4.2.2 铅的测定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4.2.3 甲醇的测定按GB 5009.266规定的方法进行。4.2.4 氰化物的测定按GB 5009.36规定的方法进行。4.3 净含量检验净含量的测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Q/QKLZ 0001S20205 检验规则5.1 组批 应以每次投料生产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瓶样品,其中3瓶作检验样品,另3瓶作备检样品。5.3 检验5.3.1 出厂检验5.3.1.1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

6、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和甲醇。5.3.1.2 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标识方可出厂。5.3.2 型式检验5.3.2.1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3.23.4规定的所有要求。5.3.2.2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或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 判定受检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及标签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醒目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6.2 包装产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容器进行灌装。瓶口封闭应严密。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纸箱内应有衬垫物和间隔物。箱体上应有明显的“小心轻放”、“易碎”、“切勿倒置”等标识。6.3 运输Q/QKLZ 0001S2020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合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6.4 贮存产品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合存放。包装箱叠放高度不宜超过6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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