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黔东南州望兰山蓝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021-05-10实施2021-04-10发布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 Q/WLS 0001S-2021 Q/WLS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WLS 0001S-2021 前 言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黔东南州望兰山蓝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黔东南州望兰山蓝莓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大洲 。I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
2、酒)的生产、经营、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886.2
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GB 1886.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
4、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2 果葡糖浆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
5、氯蔗糖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 产品按原料添加不同分为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梦幻型)、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诱惑型)、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纯情型)、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狂野型)。3.1 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梦幻型)以水、果脯糖浆、食用酒精、食用香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甜蜜素、碳酸氢钠、亮蓝)等,经配料、浸泡、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动力时
6、空苏打酒蓝色酒体(梦幻型)。3.2 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诱惑型)以水、果脯糖浆、食用酒精、食用香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甜蜜素、碳酸氢钠、苋菜红)等,经配料、浸泡、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动力时空苏打酒红色酒体(诱惑型)。3.3 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酒)(纯情型)以水、果脯糖浆、食用酒精、食用香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甜蜜素、碳酸氢钠)等,经配料、浸泡、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动力时空苏打酒银色酒体(纯情型)。3.4 动力时空苏打酒(配制
7、酒)(狂野型)以水、果脯糖浆、食用酒精、食用香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甜蜜素、碳酸氢钠、柠檬黄)等,经配料、浸泡、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动力时空苏打酒黄色酒体(狂野型)。4 要求 3.1 原料要求3.1.1 食用酒精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3 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的规定。3.1.4 食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1.5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3.2 食品添加剂要求3.2.1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应符合GB 1
8、886.228的规定。3.2.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3.2.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3.2.4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3.2.5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3.2.6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的规定。3.2.7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3.2.8 食品添加剂 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的规定。3.2.9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应符合GB 1886.2的规定。3.2.10 食品添加剂 亮蓝应符合GB 1886.217的
9、规定。3.2.11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应符合GB 4479.1的规定。3.2.1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应符合GB 4481.1的规定。3.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澄清度澄清透明,无沉淀及悬浮物GB/T 10345色 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酒香,滋味醇和,舒顺谐调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久置后允许有微量沉淀3.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3.5GB 5009.225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甲醇 /(g/L)0.6GB 5009.266氰化物(以
10、HCN计)/(mg/L)7.5GB 5009.36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0.4GB 5009.28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g/kg)0.4GB 5009.28三氯蔗糖/(g/kg)0.25GB 22255甜蜜素/(g/kg)0.65GB 5009.97亮蓝(仅限添加了亮蓝的产品)/(g/kg)0.025GB 5009.35苋菜红(仅限添加了苋菜红的产品)/(g/kg)0.25GB 5009.35柠檬黄(仅限添加了柠檬黄的产品)/(g/kg)0.1GB 5009.35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允许误差为1.0(20)/ % vol;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同一功能
11、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的规定检验。3.6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组批按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包装的产品为一批。4.2 抽样从每批产品的不同分类随机抽取6瓶,3瓶做感官、理化、卫生指标检验,3瓶留样作备检样品。净含量按JJF 1070的要求进行抽样。4.3 检验4.3.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酒精度、甲
12、醇、净含量指标。4.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文件中3.33.6项中规定的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或生产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连续停产三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 判定规则4.4.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为合格品。出厂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文件时,应对留存的同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4.4.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型式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文件规
13、定的项目时,应从同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包装运输图示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757 第四章的规定。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5.2 包装本产品采用玻璃瓶装,外包装采用瓦楞纸专用包装箱。包装箱内应有间隔和衬垫,箱体上应注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等标识。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5.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撞击、挤压。5.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应有垫有材料,离墙离地保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