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80 C 59 DB3701 济南市地方标准 DB 3701/T 92020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nursery 2020-09-09 发布 2020-09-09 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3701/T 9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媛、阮师漫、周敬文、杨坤、张晓、王东、李传霞、张彤、何延华、焦海涛、张瑛、李世凯、于瑞洪、柏滨、颜柱、汪卫兵、
2、胡玉华、张彩玉、毛新华、孙凡 DB 3701/T 92020 1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消毒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评价要求、检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幼儿园。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14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27
3、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第12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消毒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2 清洁 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3.3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
4、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DB 3701/T 92020 2 3.4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消毒。3.5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注:随时消毒的目的是及时杀灭或去除传染源所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来源:GB 19193-2015,3.3 3.6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注:终末消毒可以是传染病病人住院、转移或死亡后,对其住所及污染
5、的物品进行的消毒;也可以是医院内传染病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来源:GB 19193-2015,3.4 3.7 消毒产品 disinfectants and sterilizing apparatus 对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总称。3.8 消毒药械 disinfectants and sterilizing apparatus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或器械。3.9 物体表面 surface of object 幼儿在幼儿园能够接触到的环境以及物品的表面主要指玩具、桌
6、面、床栏、卫生洁具、门把手、水龙头等表面。3.10 卫生洁具 sanitary ware 用于环境、个人清洁的用具和分泌物、排泄物的盛放器具。3.11 菌落形成单位 colony forming unit(CFU)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落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DB 3701/T 92020 3 4 管理要求 4.1 制度管理 幼儿园应按照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应包括日常清洁消毒、卫生管理、疫情报告和处置、消毒监测及质量持续改进等
7、,组织落实各项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4.2 人员职责及要求 4.2.1 工作人员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平时应注重个人卫生,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4.2.2 幼儿园应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主要负责: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防治、传染病报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4.2.3 卫生保健人员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立
8、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尽快组织就医。4.2.4 餐饮工作人员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卫生相应要求。4.3 布局设施 4.3.1 宜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室,用于临时隔离观察疑似传染病患者。4.3.2 应设置专用清洗消毒间,用于相关物品的清洗消毒及卫生洁具的存放。4.3.3 新(改、扩)建的幼儿园,在建筑布局上应保证活动室、教室和寝室等场所的空气流通,必要时配备机械通风和空气净化设施。4.3.4 活动室、教室和寝室等场所应有纱窗、纱门等防止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侵入的设施。4.3.5 根据幼儿数量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设备,以能满足本机构卫生消毒要求为原则,消毒
9、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4.3.6 应根据班级的分布、幼儿的数量以及年龄分布等因素,配备有效、便捷、足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有条件的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4.3.7 应建有水冲式便池(器)。4.3.8 食堂(营养室、厨房)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4.4 消毒产品管理 4.4.1 幼儿园选购消毒产品时应索取相关证明,并对其信息进行核查。4.4.2 消毒产品索证内容见表 1。DB 3701/T 92020 4 表1 消毒产品索证 消毒产品 企业卫生许可证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消毒剂 消毒器械 三新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批件未到期产品 注 1
10、:三新产品包括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新杀菌原理产品。注 2:新材料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国内首次生产、销售、使用;未列入消毒剂原料清单;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原料清单;未列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消毒剂的原材料。注 3:新工艺技术是指生产技术参数和/或工艺流程的改变,导致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明显优于常规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注 4:新杀菌原理是指除已批准的消毒因子之外的以物理、化学或物理与化学消毒因子协同作用生产的消毒器械所产生的杀菌原理。4.4.3 消毒产品审核信息包括:a)国产消毒产品,应核查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类别
11、是否一致;b)进口消毒产品,应核查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与备案凭证标注的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产品类别是否一致;c)核查消毒产品责任单位营业执照、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合法有效;d)核查消毒产品的有效期、标签及说明书等。4.4.4 存放消毒产品的场所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保持清洁卫生。4.4.5 有专人保管,醒目标识,置于幼儿触及不到的地方或加锁保存。4.5 饮水管理 4.5.1 饮水设备、涉水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所选设备应具有与有关批准文件相一致的铭牌。4.5.2 饮水设备不宜安装在卫生间,应安装在室内,安装使用地点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饮水设备的水管与生活
12、饮用水管网连接处应安装止回装置,排水管不应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4.5.3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水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经过严格维护、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4.5.4 做好饮水设备的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出水水质合格。4.6 疫情管理 4.6.1 当幼儿园所在地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4.6.2 当幼儿园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工作,按照相关方案及 GB 19193 的要求,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按照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5 技术要求 5.1
13、原则 DB 3701/T 92020 5 5.1.1 一般情况下,应先清洁后消毒。当受到血液、体液、呕吐物及排泄物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5.1.2 日常环境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主要对幼儿频繁接触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坐便器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工作,受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避免过度消毒对环境和人员带来不利影响。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5.1.3 预防性消毒首选物理消毒方法;使用化学方法消毒时,优先选择刺激性小、环保型消毒剂;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根据病原体的特性选择符合要求的消毒剂。5.1.4 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对金属物品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臭氧对橡胶制
14、品有损害,消毒时应尽量避免消毒剂直接作用于此类物体表面并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消毒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应开窗通风,用清水擦拭物体表面,避免残留消毒剂对人体和物品造成损害。5.1.5 消毒剂应现用现配,24h 内使用;使用时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数量、污染情况以及消毒液的稳定程度,及时更换消毒液;应有消毒剂配制和使用记录。5.1.6 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5.1.7 按照消毒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并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5.1.8 配置和使用化学清洁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手套、必要时戴口罩、护目镜,并
15、确保有足够的通风;摘除手套和脱卸个人防护用品后应及时彻底清洗双手。5.2 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5.2.1 活动室、卧室等幼儿集中的地方,应经常开窗通风。根据季节及天气情况,选择合适的开窗通风时间,每日至少开窗通风 2 次,每次 15 min30 min。5.2.2 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或通风不畅的房间,可使用机械通风设施、动态空气净化消毒设施或其他消毒设施进行消毒。5.2.3 在经飞沫及空气传播的传染病流行季节,每日适当增加开窗或消毒频次。5.2.4 按照 WS/T 396 的要求,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5.2.5 分体空调设备每次换季使用前应清洗过滤网和过滤器,使用过程中每月至少
16、清洗 1 次过滤网和过滤器,必要时对其进行消毒。5.2.6 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根据使用频率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在使用期间宜每月 24 次。5.2.7 不推荐幼儿园安装紫外线灯进行常规空气消毒,已安装了紫外线灯的幼儿园,在使用时应注意:应在无人条件下应用,照射时间不小于 30 min;妥善管理好灯管开关,开关应重点做好标记标识,安装于幼儿不能触及处,以免发生误开误照;定期对灯管进行清洁,做好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辐照强度监测。5.2.8 不宜常规对室内空气喷洒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若确需要,应关闭门窗,在室内无人情况下采用气溶胶喷雾、熏蒸消毒及气体消毒法,消毒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尽快离开,消毒结束后应待室内消毒剂降低至对人无影响时,方可进入,情况允许时可开窗通风及清洁,去除残留消毒剂。5.2.9 熏蒸消毒时,应注意防火、防止烫伤。5.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5.3.1 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当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日常依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清洁消毒。DB 3701/T 92020 6 5.3.2 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