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 CCS X 5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3342021 代替 DB42/T 334-2009 地理标志产品 麻城福白菊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Macheng fubai chrysanthemum 2021-04-01 发布 2021-06-01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3342021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 5 立地条件和栽培要求.2 5.1 立地条件.2 5.2 栽培要求
2、.2 6 鲜花要求.3 6.1 鲜花采收.3 6.2 鲜花等级.3 6.3 鲜花管理.4 7 加工要求.4 7.1 加工工艺.4 7.2 工艺要求.4 7.3 卫生要求.5 8 产品要求.5 8.1 基本要求.5 8.2 质量等级.5 8.3 感官要求.5 8.4 理化要求.5 8.5 安全卫生要求.6 8.6 净含量偏差.6 9 试验方法.6 9.1 感官检验.6 9.2 水分测定.6 9.3 总黄酮测定.6 9.4 绿原酸测定.6 9.5 含杂率测定.6 9.6 总灰分测定.7 9.7 安全卫生指标测定.7 9.8 净含量测定.7 DB42/T 3342021 II 10 检验规则.7 1
3、0.1 组批.7 10.2 抽样.7 10.3 检验.7 10.4 判定规则.8 11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 11.1 标志.8 11.2 标签.8 11.3 包装.8 11.4 运输.8 11.5 贮存.8 11.6 保质期.8 附录 A(规范性)麻城福白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9 参考文献.10 DB42/T 334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42/T 334-2009麻城福白菊,与DB42/T 334-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4、原文件菊花“Flos chrysanthemi”改为“chrysanthemum”;b)原文件“3术语和定义”增加“头水花、二水花、三水花、霜打花、生花、汤花”;c)原文件“5要求”改为“产地条件和栽培要求”;d)原文件“5.2.2母株管理”改为“母株选择与冬季管理”;e)原文件“5.2.3扦插育苗”改为“穴盘扦插育苗”;f)原文件“5.3采收”改为“6鲜花要求”;g)原文件“5.4加工”改为“7加工要求”;h)原文件“5.5商品等级、5.6理化指标、5.7重金属和有害物质限量、5.8农药残留限量”改为“8 产品要求”;i)原文件“6试验方法”改为“9试验方法”;j)原文件“7检验规则”改为“
5、10检验规则”;k)原文件“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改为“11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并 按地理标志产品规定作修改;l)原文件“附录A麻城福白菊产地范围”改为“附录A麻城福白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本文件由麻城市市场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麻城市福白菊产业协会、湖北省麻城市农学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科力、罗光军、管志勇、郑永生、鲍五洲、商少明、夏扬。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4-88224190;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麻城市福白菊产业协会,电话:
6、0713-2792278;邮箱:;地址:麻城市福田河镇。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5年首次发布为DB42 334-2005,200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DB42/T 3342021 IV 引 言 麻城福白菊栽培历史悠久,可追溯至宋代。据麻城县志记载,麻城于宋至道三年(997年)开始种植菊花。历经千年培育,产区常年种植面积达8万余亩,产量8000吨,产值10亿元,与杭白菊、江苏盐城白菊并称中国三大知名白菊品牌。本文件在DB42/T 334-2009麻城福白菊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及原国家质量
7、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批准对红花峪桑葚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39号)进行了修订。DB42/T 334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 麻城福白菊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麻城福白菊的保护范围、立地条件和栽培要求、鲜花要求、加工要求、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保护的麻城福白菊。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8、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321.18321.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9、(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菊花 chrysanthemum 菊科植物菊(拉丁学名:Dendranthema Morifolium)的干燥头状花序。3.2 麻城福白菊 macheng fubai chrysanthemum DB42/T 3342021 2 采自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生长的菊花花序,按照特定工艺在产地加工而成的菊花制品。3.3 头水花 f
10、irst picked chrysanthemum 同一地块第一次采摘的花,简称“头花”。3.4 二水花 secondary picked chrysanthemum 同一地块第二次采摘的花,简称“二花”。3.5 三水花 third-order picked chrysanthemum 同一地块第三次采摘的花,简称“三花”。3.6 霜打花 frosted chrysanthemum 采摘前遭遇早霜危害,造成花瓣颜色变紫红的花。3.7 生花 chrysanthemum 杀青过程不够充分,还保持新鲜程度的花。3.8 汤花 chrysanthemum 杀青过程中热水浸泡过的花。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
11、围 麻城福白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批准的范围,为湖北省麻城市福田河镇、黄土岗镇、乘马岗镇、三河口镇、顺河镇共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应符合附录A的保护范围要求。5 立地条件和栽培要求 5.1 立地条件 麻城福白菊产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长环境为海拔200 m800 m,土壤黄棕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0 g/kg,pH值6.07.5。土壤应符合GB 15618规定。灌溉水应符合GB 5084规定。5.2 栽培要求 5.2.1 品种 选用红心大白菊、小白菊良种。DB42/T 3342021 3 5.2.2 栽培管理 5.2.2.1 母株选择
12、与冬季管理 开花期即选择健壮、花序品种特性典型、无病虫害的植株作标记。采收后,剪切留约10 cm高茎秆,连根蔸移栽至育苗地,覆盖约10 cm厚的土渣肥或腐熟厩肥越冬。5.2.2.2 穴盘扦插育苗 5.2.2.2.1 基质 采用草炭土、珍珠岩等按2:13:1的比例配置,配用敌磺钠或多菌灵800倍液泼洒搅拌消毒。基质湿度以“手捏成团、落地即散”为标准。5.2.2.2.2 穴盘装填 穴盘规格为105 孔,使用前需清洗消毒。穴盘装满填实后刮平,保证穴盘孔穴充实,盘面平整。5.2.2.2.3 育苗 4月上旬,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品种纯正母株,截取8 cm10 cm长的顶梢,摘除基部2枚4枚叶片(3
13、cm左右),保留1枚2枚全展开成熟叶片及2枚3枚生长叶,剪口距茎节下端1 cm内。插穗先吸水l h2 h,然后蘸上2000倍5000倍生根粉后扦插,扦插深度约为插穗长度的三分之一,间距约3 cm5 cm。确保苗床基质墒情。5.2.2.3 移栽 5月上中旬移栽,畦宽100 cm120 cm、沟深20 cm25 cm,施足基肥。将18 cm22 cm高幼苗带土移植大田,苗密度2800 株/667 m23500 株/667 m2。覆膜栽培宜选用黑色膜,按株行距40 cm60 cm在畦面上打孔定植,浇水保湿。5.2.2.4 打顶 打顶3次,时间为6月上旬、7月中旬、8月下旬。5.2.2.5 水肥管理
14、梅雨季节及暴雨时要清沟排水。伏旱时期要灌溉抗旱。菊花孕蕾期需水量大,要及时灌溉。菊花大田施肥应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基肥施菊花专用肥不少于500 kg/667 m2。5.2.2.6 病虫害防治 采取种苗、水肥等管理,实行小地块轮作种植,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治病虫害。农药使用按 GB/T 8321.18321.7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6 鲜花要求 6.1 鲜花采收 6.1.1 采收始于 10 月下旬,止于 12 月上旬,严禁采露水花。6.1.2 初花期,对于花瓣伸出花蕾、嫩黄微屈卷、花蕊没有外露的胎花,可择优少量采收;进入盛花期后,要分次采摘,头花、二
15、花、三花,其花瓣均要洁白平直,花心开展度 70%80%;以后开花达标的则均作为尾花采摘,尾花及打霜后采摘的霜打花,其质量均属等外级。6.1.3 鲜花宜手工采收,亦可探索机械化采收。6.1.4 采用透气、卫生、无污染的采收专用竹篮等盛装鲜花,禁用布袋、塑料袋等不透气的器具盛放。6.1.5 采摘时间应符合相关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6.2 鲜花规格与等级 鲜花采收时应按规格与等级分开放置,均不得含杂质、泥花、虫花、病花。规格:胎花与朵花,其中朵花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DB42/T 3342021 4 表1 鲜花规格与等级 规格/等级 感 观 要 求 胎花 花瓣伸出花蕾、花瓣嫩黄微曲
16、卷、花蕊未外露。特级“头花”中,花型完整、花瓣玉白厚实、花蕊深黄、花朵大小均匀,无霜打花。一级“二花”中,花型较完整、花瓣洁白厚实、花蕊深黄、花朵大小较均匀,无霜打花。二级“三花”中,花型基本完整、花瓣洁白稍薄、花蕊黄、花朵大小较均匀,霜打花少于5%。6.3 鲜花管理 6.3.1 鲜花应及时运送,避免紧压、淋雨等。6.3.2 鲜花进厂后应按标准验收、分级,及时摊放。6.3.3 鲜花宜用竹席、簸箕或竹筛分级摊放在通风阴凉、清洁卫生处。6.3.4 鲜花摊放厚度根据鲜花的等级确定,但不宜超过 4 cm。6.3.5 摊放时间 4 h6 h,减重率为 5%8%。7 加工要求 7.1 加工工艺 7.1.1 传统工艺流程 上笼杀青晾晒成品(菊花饼)。7.1.2 现代工艺流程 蒸汽或微波杀青烘烤朵状干货。7.2 工艺要求 7.2.1 传统工艺 7.2.1.1 上笼 选用专用蒸格,将鲜花均匀摊放,每格放置鲜花厚4 cm左右,重约350 g。7.2.1.2 蒸制 采用灶锅蒸制,通常直径为78 cm,锅内盛饮用水,水深约为锅高的1/3,每次蒸三格,均匀用火猛蒸,直到锅水沸腾(蒸格部分温度约90)蒸气冲出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