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1712-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T1712一2009绿色食品干制水产品。与NY/T1712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刚除了外观项目,增加了组织状态项目:修改了感官要求指标,增加了检验方法;修改了“盐分”指标为“氯化物”,并修改了指标要求;删除了敌百虫项目;修改了镉、无机砷、多氯联苯限量;增加了N-亚硝胺类化合物项目;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要求。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青岛耀栋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荣成泰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德庆、朱兰兰、李国栋、赵峰、张宪、李钰金、王珊珊、马玉洁、刘楠、孙永、李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17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