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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SA 001-2019 羊脚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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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60.30 B 91 T/LSA 团体标准 T/LSA 0012019 羊脚蹄 2019-05-11 发布 2019-06-10 实施 临海市食品安全促进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SA 001-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海市食品安全促进会、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海市泓翔糕饼店。本标准起草人:杨悦、冯临飞。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SA 001-2019 1 羊脚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脚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

2、适用于由小麦粉经发酵、烘烤而成的羊脚蹄。本标准适用于临海市内生产制作的羊脚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

3、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761 芝麻 GB/T 23780 糕点质量检验方法 LS/T 3208 糕点用小麦粉 HG 2616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要求 3.1.1 小麦粉 应符合GB/T 1355或LS/T 3208的要求。3.1.2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

4、息平台T/LSA 001-2019 2 3.1.3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4 芝麻 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3.1.5 复合疏松剂(泡打粉)应符合HG 261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形态 外形整齐,不变形,无收缩,无缺陷。组织 气孔分布均匀,无糖粒,无粉块。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略有焦黄。滋味 味纯正,甜味适中,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脆香可口,不粘牙,无异味。杂质 外表和内部均无肉眼可见的杂质。3.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3.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表2。表2

5、理化要求 项 目 要 求 水分 7%总糖(以葡萄糖计)15%3.5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7099 的规定。4 检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的检验 将样品包装打开后观察,应有本品种正常的色泽,不得有霉变及其他外来污染物。品尝其味,不得有异味。4.2 净含量的检验 去除外包装,用感量 0.1g 天平称量。4.3 理化要求的检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SA 001-2019 3 4.3.1 水分 按 GB/T 23780 的规定进行。4.3.2 总糖 按 GB/T 23780 的规定进行。4.4 卫生指标的检验 按 GB/T 5009.56、GB 5009.22、GB/T 4789.2

6、4、GB 4789.15 的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 5.2.1 本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可出厂或销售。5.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项目: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5.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一年一次;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产品停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

7、求时。5.4 组批与抽样 5.4.1 组批 以同一班生产、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4.2 抽样 5.4.2.1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件数见表 3。表3 抽样表 批 量(箱)抽样件数(箱)200(含200以下)3 201-800 4 801-1800 5 5.4.2.2 出厂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 3 件,每件一盒,每件取出大于等于 100g 的单件包装商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SA 001-2019 4 5.4.2.3 型式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 3 件,每件一盒,每件取出大于等于 300g 的单件包装商品。5.5 判定 5.5.1 出厂检验项

8、目全部符合标准,判为合格品。5.5.2 出厂检验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为该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1.1 标签标志 应符合 GB 7718 的要求。6.1.2 包装标志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装箱上除应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外,还应标明单位产品净含量和数量。同时应有“易碎物品”、“向上”等标志。6.2 包装 6.2.1 本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包装材料应牢固。6.3 运输 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6.3.2 运输途中应防止挤压、碰撞、烈日曝晒、雨淋、冻结。6.3.3 装卸时应轻装轻卸。6.4 贮存 6.4.1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6.4.2 产品不得接触墙面或地面,离墙、离地应在 20cm 以上,堆放高度应以提取方便为宜。6.5 保质期 本产品在以上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90天。_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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