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01 A 10 T/ZSHYSH 中山市河源商会团体标准 T/ZSHYSH 22018 “互联网+绿色”生鲜市场管理规范 2018-06-08 发布 2018-06-25 实施 中山市河源商会 发 布 T/ZSHYSH 2-2018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经营要求.1 4.1 岗位设置.1 4.2 制度管理.2 4.3 证照管理.2 4.4 价格管理.2 4.5 计量管理.2 4.6 诚信经营管理.3 5 日常经营管理.3 5.1 市场经营者行为管理.3 5.2 市场经营秩序管理.3 5.3 人员培训.4
2、 5.4 环境卫生.4 5.5 设施卫生.4 5.6 从业人员卫生.4 5.7 治安消防管理.5 5.8 安全监控管理.5 5.9 车辆管理.5 5.10 投诉处理.5 5.11 市场文化建设.5 6 商品管理.6 6.1 概述.6 6.2 进货管理.6 6.3 商品准入.6 6.4 质量检测.6 6.5 劣品清退.7 6.6 禁营项目.7 6.7 零售加工.7 6.8 商品陈列.7 6.9 包装.8 参考文献.9 T/ZSHYSH 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菜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山市河源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
3、东菜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山市河源商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正兵、萧玉珊、魏萌、徐湛、何斌、郑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T/ZSHYSH 2-2018 1 “互联网+绿色”生鲜市场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鲜市场的术语和与定义、经营要求、日常经营管理、商品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鲜市场经营及日常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场地挂钩 一种市场与蔬菜批发市场或蔬菜生产基地、与鲜肉定点屠宰厂等签订合同,从指定的生产基地或批发市场进商品的协议。3.2 商品准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从销售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生鲜市场的管理制度。3.3 索证索票 要求经营户向供货商索要当批商品合格证明文件,市场管理方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的一种制度。4 经营要求 4.1 岗位设置 4.1.1 生鲜市场应根据规模大小配备工作人员。T/ZSHYSH 2-2018 2 4.1.2 生鲜市场管理应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需配备市场秩序、运营管理、行政管理、台账资料管理、电力管理、
5、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商品检测、计量管理、信息宣传、仓储管理、物流管理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4.2 制度管理 4.2.1 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消费投诉、卫生管理、计量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含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管理制度,编制投诉公示、诚信经营、市场公约等承诺书。市场管理制度应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4.2.2 市场应建立市场人员工作制度、市场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4.2.3 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4.3 证照管理 4.3.1 应审核入市经营者的合法经营凭证,与入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办理入场登记手续。4.3.2 应统一审核、管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法人)身份证等证件,确保证照齐全、真实、不过期。4.3.3 应督促经营者亮照经营,市场应在每个摊位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含健康证)等相关证照。4.3.4 应不超范围经营和擅自改变摊位用途。4.3.5 随商品同行的检疫检验
7、及检测证明、产品合格证、送货单、确认单等证单,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管,随时备查,市场管理者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4.4 价格管理 4.4.1 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4.4.2 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4.4.3 市场应每日采集主要农产品价格,建立生鲜市场信息公告系统,应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价格纸质或电子台账。4.5 计量管理 4.5.1 市场应安排专人负责市场计量综合管理,做好计量制度建设、计量器具的更新维护、
8、登记造册、日常抽检、台帐管理、服务并督导经营者正确合法使用、维护计量器具。T/ZSHYSH 2-2018 3 4.5.2 市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秤,并登记造册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应每年至少一次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宜使用具有打印功能的溯源秤,市场管理方应录入食品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交易信息等,并向消费者出具溯源凭证。4.5.3 市场内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5.4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诚信经营管理 4.6.1 市场应建立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4.6.2
9、 市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4.6.3 市场管理者应开展优秀经营者或诚信经营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根据实际情况惩戒或者清退出场。5 日常经营管理 5.1 市场经营者行为管理 5.1.1 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5.1.2 经营者不应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应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5.1.3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无公害食品、方便食品
10、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5.1.4 经营者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应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应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应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5.1.5 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应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5.1.6 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应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5.1.7 经营者不应从事酗酒、赌博等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5.1.8 经营者不应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5.1.9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消费者热情、周到。5.2 市场
11、经营秩序管理 5.2.1 市场内应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分区应清晰明确,并进行分类管理。5.2.2 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应整齐有序。5.2.3 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应出摊占道、跨摊位经营。T/ZSHYSH 2-2018 4 5.2.4 市场内不应摆地摊,不应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不应在市场流动叫卖。5.3 人员培训 5.3.1 生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5.3.2 生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5.4 环境卫生 5
12、.4.1 概述 生鲜市场宜应用ISO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意识、管理能力和保障措施,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5.4.2 生鲜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市场应配备专门保洁员负责全场卫生维护,宜配备清扫机随时清洁地面,保持地面清洁。5.4.3 宜配备专业卫生管理团队,采用科学除臭除菌技术,保持场内无异味;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5.4.4 市场经营者应协助市场管理人员做好卫生工作,定期清理所经营的摊位,保持卫生情况良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或菜渣、果皮等应放入废物容器内。5.4.5 市场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应外
13、露。市场保洁员每日应定时回收经营者的废物容器,将废弃物运至市场垃圾房或垃圾箱集中处理,每日回收次数应不少于 5 次。5.4.6 市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做好防虫、防蝇、防蚁、防鼠工作。5.4.7 市场内卫生间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消毒,保持卫生清洁。5.4.8 活禽交易区实行每日清洗,每月休市一日进行消毒。5.5 设施卫生 5.5.1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5.5.2 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
14、期清洗。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5.6 从业人员卫生 5.6.1 概述 生鲜市场宜应用 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5.6.2 生鲜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5.6.3 生鲜市场熟食销售及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 GB 14881 的有关规定。T/ZSHYSH 2-2018 5 5.6.4 加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操作前应在消毒水盆中清洗双手;收钱和找钱应使用专用盛盘和夹具,不应直接接
15、触钱币。5.6.5 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5.7 治安消防管理 5.7.1 市场内不应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市场管理方有权收回摊位。5.7.2 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应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5.7.3 市场内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应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公司
16、有权收回摊位。5.7.4 经营者不应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不应烤火、焚烧物品。5.8 安全监控管理 5.8.1 安全监控系统的布置应覆盖市场的出入口、商品化处理区、物流区、服务中心,并在市场主要通道、交易区、人流与车流密集区布点,应能全面监控生鲜市场日常运行情况。5.8.2 市场应实行 24 小时安全监控,监控数据保存时间宜不小于 90 天。5.9 车辆管理 5.9.1 经营者的货运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应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5.9.2 经营者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应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5.10 投诉处理 5.10.1 市场应设立消费者维权工作站,建立消费投诉处理制度。5.10.2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调解纠纷,应公平公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5.10.3 市场管理方和市场经营者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市场内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市场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