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40 X 04 DBDB11/Z 5212008 奥运会食品安全 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 Food safety for Beijing Olympic Games Food allergens labeling 2008-03-28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B11/Z 521200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餐饮食品配料展示板标注内容.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示例.3 DB11/Z 5212008 II 前 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至第29届奥
2、运会(包括残奥会)结束时废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提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主要起草人:刘雪涛、李宏、权京华 DB11/Z 5212008 1 奥运会食品安全 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供应第 29 届奥运会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的原则和内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供应第 29 届奥运会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和餐饮食品)过敏原的标识标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
3、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配料 Ingredient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3.2 过敏反应 Allergy 变态反应 指少部分特应性体质的个体在与过敏原(如食物、花粉和药物等)
4、接触后诱发的异常免疫应答,引起相应的临床症状(如皮疹、呼吸道症状、胃肠道症状、过敏性休克等)。4 基本原则 4.1 标识标注应准确、清晰、醒目、持久。4.2 标识标注的内容应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文字的字号大小相同。4.3 餐饮食品配料展示板应与餐饮食品摆放在同一视野内,易于就餐人员辨认和识读。4.4 本标准 5.2.3 中例举的配料应在展示板中加以提示。如:含有小麦、牛奶和蛋类。4.5 餐饮食品配料展示板中的字符高度不得小于 5mm。4.6 预包装食品应符合 GB 7718 或 GB 13432 的要求,含有 5.2.3 中例举的配料也应加以提示,示例见附录 A。5 餐饮食品配料展示板标注内
5、容 5.1 食品名称 5.2 配料表 5.2.1 配料表均应按制作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逐一列出,不应用“等”的方式表述。5.2.2 复合配料 DB11/Z 5212008 2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如含有5.2.3中所例举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逐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示例见附录A。5.2.3 以下配料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应始终对这些配料加以标示:含有谷蛋白的谷物(小麦、面筋、荞麦、黑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及其产品);甲壳类、贝类动物及其产品(虾、蟹、蛤、牡蛎、扇贝等);蛋类及蛋类产品(鸡蛋,鸡蛋清,鸡蛋
6、黄等);鱼类及鱼类产品、海产品(鳕鱼、金枪鱼、三文鱼、鱿鱼等);花生、大豆、芝麻及其产品;乳及乳制品(牛奶、奶酪、奶油等);木本坚果及坚果类产品(榛子、开心果、腰果、核桃、杏仁等);蔬菜、水果、食用菌(芹菜、胡萝卜、扁豆、豆芽、苹果、猕猴桃、草莓、桃、桔子、芒果、荔枝、桂圆、红毛丹、蘑菇等);调料(味精、芥末、咖喱、黑胡椒、辣椒、花椒、小茴香、孜然等);10mg/kg 或更高浓度的浓缩亚硫酸盐。5.3 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的花生、鸡蛋、虾、牛奶、坚果、鱼、贝类、大豆和小麦也应提示。DB11/Z 5212008 3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示例 A.1 花生酱口味饼干 配料表:小麦粉、植物起酥油、花生酱、白砂糖、乳清粉、膨松剂、食用盐、大豆磷脂。提示: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芝麻及蛋制品的产品。A.2 调和油 调和油(向日葵油、大豆油、玉米胚油和棉籽油)。A.3 强化营养面粉 强化营养面粉(小麦面粉、麦芽、烟碱酸、还原铁、硝酸硫胺素、核黄素和叶酸)。提示:含小麦、麸质,配方中不含花生,但不能保证配料中不含花生、工厂中不含花生。A.4 袋装TESCO摩卡咖啡 提示:含牛奶,配方不含花生,不能保证配料中不含花生,工厂中不含花生。